要知道,每個兵一個月領銀1.4兩米一斛,五斗為一斛,十鬥為一石,也就是六十來斤的糧。
那個時候副食品缺乏,肚裡沒油水,光吃糧食的話,飯量都很大。六十斤米糧,對一個壯漢來說,勉強夠一個月吃的。
剩下的一兩多銀子,就是養家餬口了。萬曆三十六年,每石米1.6兩銀子;之後有所下降,但大災害期間不斷上漲;到了崇禎十五年,一石米已經漲至3.6兩。
也就是說,每個士兵用來養家餬口的,差不多就是一石糧,約為一百二十斤左右。
除了吃,還有穿和用吧?衣服、柴禾、油鹽醬醋等等,可都是要花錢的。
你要碰上黑心的將領,米糧摻沙土,餉銀不全發,那可就慘了。而且,這種事情在明末,也並不鮮見。
而廣鹿島的官兵,真應該慶幸有郭大靖這樣的主官。不僅糧餉足額,他還要倒貼不少給官兵們改善伙食。
況且,針對百姓又增加了很多活計兒,勤快點也能掙到不少米糧。
所以,廣鹿島上不管是官兵,還是百姓,生活水平都略有提高。士兵能安心打仗,軍屬能不愁衣食,百姓能自食其力,發展勢頭良好。
不僅如此,郭大靖還定下了撫卹制度。陣亡者的家屬,除了一次性領取五十兩銀子外,每月還能領糧一斛,發放十年。
也就是說,等於給了十年的糧餉。
在郭大靖看來,一條人命,甚至是家裡的頂樑柱,換這些錢糧並不算豐厚。但對於官兵來說,卻基本上免除了後顧之憂。
當然,這筆錢不是郭大靖一個人出,而是從賞功銀中劃拔。
按照郭大靖制定的章程,賞功銀先發撫卹,剩下的一半存起來作為養恤基金,另一半才賞給有功將士。
比如這次作戰,六百多首級,差不多是三萬多銀子,撫卹就要花出將近五千兩。一萬多兩是養恤基金,剩下的才會按功勞大小,分給出徵的將士們。
即便如此,出征的官兵最少也能分上四五兩,多的則有二三十兩。
作戰是依靠集體的力量,個人再勇猛,也不能打贏一場戰爭,甚至是一場戰鬥。
首功制的弊端就是爭搶人頭,導致作戰的混亂,甚至有可能反勝為敗。郭大靖制定的軍功制未必盡善盡美,但卻在最大程度上杜絕了這種現象。
如果沒有戰友的協助,哪怕是牽制和影響,你也未必能夠斬獲首級。脫離集體的存在,哪怕是勇冠三軍,郭大靖也不會重用。
所以,在戰場上,廣鹿島的官兵不準私割人頭,割了也沒用。他們只管結陣廝殺,戰勝敵人。
而特別悍勇的官兵會在戰後多加賞賜,這需要本隊長官或戰友的提議和作證。
絕對的公平,哪裡都不會有。但相對的,郭大靖還是儘量在制度上加以完善。
當然,孤膽英雄可以有,但卻不是能經常湧現,最可能的是出在夜不收中。那沒啥說的,一半還是養恤基金,另一半你全得就是。
能調動起大部分官兵的積極性,讓大多數人覺得公平滿意,郭大靖認為就達到了目的。
其實,按照這個章程,他是最虧的。如果他不是一島主官,他可以成為獵頭人,用建虜的人頭來成就大富翁的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