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呂方知道適可而止,他對趙隊口中所說的資料更好奇一些。
猶豫片刻,呂方問道:“趙隊,這柴元……最後會怎麼處理?”
“當然是由法院判決。”趙隊正色道,“每一位公民,都有權利得到法律的平等對待。法律,是社會穩定的基石。沒有法律程式下各方的監督制衡,社會會亂套的。所以儘管柴元情況特殊,也必須得經由法院判決後才能另做安排。”
呂方深深地點了點頭。
他更關心趙隊所說的“另做安排”。
槍斃?還是切片?
……
回到局裡,呂方依趙隊所說去找局裡的人事科辦理相應的調動手續。
不過在辦之前,他還是給青柳街所領導打了電話。
這不是規定,而是人情。
做人嘛,該有的規矩還是得有的。
他本人雖然只在青柳街所呆了一個月,但實際上他卻是呆了三年。
這三年,青柳街所的所長待他不錯。
“李所……”電話撥通,聽筒稍稍遠離耳朵。
對面一個大嗓門傳了過來:“你小子能耐啊,這樣就打入刑警大隊了?多的話就不說了,以後常回所裡坐坐。”
雖說李所長這話很有瑕疵,可呂方一點都不想笑。
“行!我一定常回來。”
“還有,工作不一樣了,以後可得注意安全。”
“行!”呂方莫名地有些哽咽。
“好了,那我就掛了,還得去搞安全檢查呢,一天雜事兒真多。”
呂方聽到電話裡嘟嘟嘟的忙音,略作沉默,隨即深吸一口氣,徑直去了人事科。
人事科手續辦理很順利,簽了張看起來很有逼格的保密責任書,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畢竟只是一個局不同的部門,若非因為刑大比較特殊,這保密責任書都會省掉。
從人事科出來,呂方有種如夢似幻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