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名君王,當李倧暴露出軟弱之後,朝鮮最後的一口氣也就斷了。
南漢山城內的朝鮮軍隊全都鬆了一口氣,紛紛放下了武器。
馬福塔和勞薩作為代表來到南漢山城下,向朝鮮君臣宣讀了黃臺吉的詔令。
這一次是按照明朝給朝鮮陪臣敕書的方式進行的。
也就是說,滿清正式將朝鮮視作了自己的屬國。
朝鮮已經徹底躺平,不再提出任何抗議,屈辱的接受了黃臺吉的詔令。
徹底達成了目的,黃臺吉顯得很寬容。他在詔書當中宣佈,赦免了李倧的罪過,同時提出了若干條件。
而這些條件,每一條都好像鋒利的刀,狠狠的割在了朝鮮身上。
一,朝鮮向清朝繳納明朝的誥命和冊印,斷絕和明朝的宗藩關係,停用明朝年號,尊奉清國為正朔。
二,交出世子和另一名王子為人質,其餘朝鮮大臣也必須派遣子弟送到盛京。
三,朝鮮有義務協助滿清進攻大明。
四,每逢清國聖節、正朝、冬至及皇后、皇太子千秋節,朝鮮必須要按照朝賀明朝的舊例來奉表進賀。
五,朝鮮俘虜渡過鴨綠江後,如果逃回朝鮮,必須送回,不得收留。但可以按照俘虜的意願,交錢贖回。
六,朝鮮必須與滿清的貴族聯姻。
七,朝鮮不得修繕新舊城池。
八,朝鮮必須送還所有境內的瓦爾喀人(也就是兀良哈)。
九,允許朝鮮繼續同東瀛貿易,但必須協助滿清同東瀛進行聯絡。
十,朝鮮不能再同圖門江外的瓦爾喀人貿易,如果遇到瓦爾喀人,必須送給清國。
十一,朝鮮每年必須向清國進獻歲貢。
馬福塔每宣讀一條,朝鮮人的痛哭聲就增加一分。
誰都知道,這些條件執行下來,朝鮮絕對傷筋動骨,一蹶不振。
奈何清軍的兵鋒之下,為了苟活性命,還能怎麼辦呢?
正月三十,對於朝鮮來說,最屈辱的一天到來了。
這一天,李倧如同木偶一般,任憑太監將自己身上的國王服飾一一除去,換上了最卑微的藍色染衣。
在所有朝鮮臣民哭聲震天的目送下,李倧只能邁著自己的雙腳,一步一步走出南漢山城,來到了三田渡。
而在這裡,受降壇早已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