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與那姑娘認識時,他才二十出頭,而她說自己才十五歲。
曾先生和項鍊的主人一直通訊了十年,在她二十五那年斷了聯絡,如今算來,這孩子應當四十五。
兩人雖然是同輩人,但曾先生一直將那女孩當小輩看待,那孩子性格活潑,向來不拘禮數,言談間志向遠大,他向來覺得那是個巾幗不讓鬚眉的女孩。
與他說話,要麼直接稱呼‘你’,有事相求就稱呼他‘哥’,哪裡會您來您去?
可如今一見......這個哭哭啼啼,眉眼尖嘴猴腮的女人,真是二十年前那個姑娘?
不過二十年,怎麼會變化這麼大?
曾先生有些失望。
不過更多的則是與好友重逢的喜悅,指不定是這二十年間發生了太多事,雖然故人與之前大不相同,但重逢了,總是好的。
唐晴繼續道:“剛才得知您那時候搬家了,大概您也沒收到我的信件,就這麼錯過了,哎......”
曾先生點點頭,“可惜了,沒想到這一錯過便是二十年,幸好。”
他搖搖頭,不做他想,“能再次見面便好,我聽聞你將那條項鍊捐贈了,不只買主你可認識?”
曾先生表情嚴肅,“這條項鍊有非同一般的價值,若是買主願意,我希望能買回來,錢我自會出。”
唐晴眼珠轉動,項鍊在雲笙手上,她厭惡雲笙,自然也希望能拿回來,正好......
“可以自然是可以,只是有些麻煩......”
曾先生疑惑,“怎麼麻煩。”
“那項鍊是被我兒媳婦買下,哎......你知道,我的兒子與我不和睦,我那兒媳雖然是兒媳,卻也沒叫過我一聲媽,恐怕有些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