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忙到深夜,伊莎貝拉才回來。
達克迎上來:“怎麼樣?先喝口水吧。”
伊莎貝拉接過杯子咕嘟咕嘟喝了幾口,道:“不是一個人,是兩個。指骨、手掌幾乎全碎了,腕骨嚴重扭傷,我的天哪,就跟被核桃夾子夾了似的!我又不敢用痊癒術,只能用治療術頂一頂。明天我得跟他們再治一次。”
“除了歐格登,還有誰?”
“一個過路的聖殿武士,眼紅下場,結果一把被人捏碎了手掌,和歐格登一樣。我給他簡單處理了一下,他回聖堂了。”
“同一個人乾的?”
“是。是今天剛來的一個外號叫魔手的傢伙,聽說比你的手還大呢。兩下,廢了兩隻手啊!真是太可惡了,贏了就好了嘛,為什麼要把人傷成那個樣子啊!”
達克微微有些吃驚,自己的巴掌算大了,那傢伙居然比自己的還大?
“他多高?”
“聽說一米七多一點。”
達克的眉頭皺起來:“天賦異稟?手掌畸形?以前沒出過這種傷人的情況?”
“聽傷者說,從來沒見過這傢伙,但口音確實是本地人。難道是琺蒂岡城來的?”
達克的眉毛挑了挑:“倒要去會會這傢伙。他在哪兒?”
“金鵝酒館。達克,我覺得沒必要去招惹他啊,我們現在過得很好,錢也足夠花,別為了一口氣和別人鬥輸贏啊。”
“不是為了一口氣,我覺得有點不對勁。掰腕子為求財可以理解,把人傷得這麼重,不怕被人報復嗎?”
“你的意思是——”
“我懷疑這傢伙很可能駕馭不了自己的力量……嗯,”達克把後半句嚥了回去,“猜想是沒意義的,明天我去看看,放心,我保證不下場比試。”
“不行,我和你一起去。”
“也好。今晚我不做道具了,咱們早點休息,明天一早去開開眼。”
“嗯!”
第二天一早,兩人來到金鵝酒館,在靠近掰手腕擂臺的位置坐下,點了兩杯便宜麥酒裝樣子。
洛爾馬雖然是小城,但因為正好在通往琺蒂岡的交通幹道上,所以經常有外地客商的車隊在這裡暫時歇腳,來來往往的車馬絡繹不絕。對裝卸工、搬運工的需求比較大。
農閒季節,當地人經常出來賺外快,幹上一上午,揣上四五鎊薪水,中午找個酒館灌上一氣,再玩幾把牌,笑著罵著回家。當然,也有醉醺醺一擲千金輸掉褲子回家捱罵的。
昨晚有車隊進城,裝卸工搬運工們忙了一晚上加半早晨,一個兩個的腰包又鼓起來了,老成些的灌幾口便宜大麥茶,喘口氣往家跑;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年輕光棍漢們存不住隔夜糧,藉著活動開筋骨的勁頭直奔酒館去釋放精神,等趕完了熱鬧的中午場,再回家睡個大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