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幾分鐘後,羅伊斯嘿嘿笑道:“讓這些腦子僵化的羅瑪人嚐嚐十七世紀的厲害!方陣?呵呵!”
煙塵滾滾,數百騎蜂擁而來,背後掀起遮天蓋地的沙塵煙幕。在離商隊數百米外,降低了速度。
來騎一色黑盔黑甲,彷彿一團罩地的烏雲緩緩壓來。
指揮官涅墨索斯停下馬,疑惑地看著對面的陣勢。
接到報告說羅瑪人中出了幾個叛徒,甚至還有軍官摻雜其中,他覺得大惑不解,現在正是帝國如日中天的時候,這個時候背叛,腦子進水了?等調查清楚原因,不禁有些哭笑不得,正義感過剩也可以成為背叛的理由?是,屠殺所有兩歲的幼兒確實讓人不舒服,但死的又不是羅瑪公民!再說了,軍人的天職是服從命令!
做了叛徒,那就沒什麼可說的了。殺。
不過,這四個傢伙排成一列,這隊形……,要衝陣?瘋了?輕騎兵正面硬撼重騎兵?你們憑什麼?速度優勢?還有那一點點可憐的居高臨下的地形優勢?
一股欽佩之情不禁在涅墨索斯心中油然而生,其實,為了心中那虛妄的正義,敢於以卵擊石,殞身不恤,這才是真正的羅瑪人吧?可惜了,英雄們,就讓我給你們一個光榮的戰宕機會吧!
他看了看身邊的副官,副官彷彿心有所感,陰沉著臉點點頭。
“傳令,列羅瑪方陣——”一句話沒說完,對面的紅盔紅甲突然動了!
四個人,四匹馬,四把馬刀,向兩千名士兵發起了突擊!
有那麼十幾秒鐘,涅墨索斯和副官都失聲了。
“報告!”傳令兵微微有些驚慌的聲音傳來,“敵人衝向第一道陣列,我們來不及披甲!”
重騎兵的裝備過於沉重,一般都披兩層甲,嚴重影響速度,平時都是捆紮在大車上,由輔助兵協助運輸,自己作為輕甲騎兵行進,迫近戰場再披外甲冑,這個活沒有二十分鐘辦不了。
“五個人,開胃小菜而已,衝進來又怎樣你慌什麼?”副官冷哼一聲,對涅墨索斯道,“看來敵人要充分利用輕騎兵的速度優勢,第一道肯定來不及披甲了,第二道也夠嗆,放進來,合圍,抓活的。”
涅墨索斯點點頭,又道:“這幾個膽大包天的傢伙會不會直接突過來?”
副官哈哈大笑:“第一營雖然是精銳,但比近衛軍還是遜色一些,四個人殺透兩千人的防線,簡直荒謬!”
涅墨索斯對傳令兵道:“命令第一二道陣列放開通路,敵軍透過後合攏;三四層迅速整備,遲滯敵軍速度;第五層抓活的。”
羅瑪軍團是一架高效的戰爭機器,隨著指揮官一聲令下,巨大的軍陣迅速變化,形成五列長長的“一”字陣線,第一二道向左右讓開,等達克他們衝過之後,又迅速合攏。看上去,像四團跳動的火焰被吞噬在巨大的黑色波濤中。
四人在衝鋒到陣前時已經把馬速提到了最高,從軍陣間一掠而過,輕騎兵的速度優勢這一刻被髮揮到了極致,幾乎像一陣狂風,不到一分鐘,已經衝破了第二道陣列!
達克在隊聊裡大叫:“他們沒攔我們!”
伊莎貝拉大聲回道:“羅瑪軍團捕俘的戰法!前面才要命!”
達克獰笑:“捕俘?一會看看誰捕誰!”
喬治道:“各位,進場景前都選擇了騎術精通的技能吧?”
三人齊聲答道:“那當然!”
“好極了,讓他們見識見識輕騎兵突襲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