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巒想了想:“成本有點高,競爭壓力很大,且以你目前的情況,前期是不可能會有關注度的,起碼有兩三個月沒有收入,怕是要吃糠噎菜,因此,我的建議是,不要輕易嘗試。”
“不嘗試還不得黃花菜都涼了?”鹿明月努了努嘴,“哼,大不了打電話給我老媽求救,一手養大的女兒,她還能提起裙子不認人?”
吳巒提醒道:“喂喂喂,我記得某人可是說過要證明自己,不會輕易妥協的。”
“嘿嘿,女人都是善變的嘛,不過我真的挺想玩那個遊戲的,聽說還能修仙,歐巴,我們一起吧,掙不著錢,我大不了回家繼承億萬資產,照樣養著你啦。”
“我再考慮考慮,吃飯先。”
“好勒!”
城中村裡,這一男一女,吃著美味的菜餚,畫面溫馨。
和吳巒這種來歷不明的傢伙不一樣,鹿明月是一位千金小姐,背景相當紮實的那種,兩人認識,純屬偶然。
一年前的某天,這位離家出走的大小姐下樓買宵夜回來,經歷過無數次被臭男人誤會,問她‘八百走不走’後,她見到了一位倚靠在牆邊的男人。
起初,她認為這也只是另外一個管不住下半身的臭傢伙,和沿途那些猥瑣的瓢客沒有什麼不同。
可當她走近時,那個男人突然昏倒在了她的身邊。
她本能的伸手一扶,手上卻傳來一股黏糊糊的感覺,隨即發現,那居然是血。
那個男人受了很重的傷。
幸好她跟著外公學過一點醫術,一番搶救,這才將他救活。
如同許多老套的劇情一般,救活後的男人失憶了,只記得自己的名字叫吳巒,身上也沒有任何顯示他身份資訊的東西。
自此,兩人相識。
鹿明月是個仗義的姑娘,並未趕吳巒走,說要幫他找回記憶。
傷勢恢復的吳巒也很有人情味,選擇了留下來報答她的恩情,想辦法查詢身世的同時不停的換著工作。
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發覺自己在遊戲上好像格外有天分,這才去到饕餮網咖成為了一名職業陪玩。
就這樣,兩人在一起了近一年的時間,一個找不到家,一個有家不想回,抱團取暖地活在這座城市裡,關於未來怎樣,都有些迷茫。
...
出租屋外,銅鑼巷口。
細雨中,一輛註定只會出現在車展裡的豪華商務車停下。
這種價值近千萬的高檔車引來行人們的頻頻側目,而那些摩托三輪則在小心避讓,稍微有點剮蹭,他們這輩子就會完蛋。
“難道銅鑼巷已經這麼出名了麼?竟然有富豪驅車前來找野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