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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我願意! (2 / 4)

然後由馬菲菲在上面新增部分具體內容,草擬而成。

內容並不是很多,兩人一會兒就大概看完了,然後表情就變得很精彩。

因為這和周茜的合同一樣,算是一份有對賭性質的合約。

並且在簽約年限上堪稱變態。

初次簽約的年限就是十年!

須知,現在各公司即便籤新人歌手,也都是五年。

一下子籤八年、十年乃至二十年,那是二十年前才有的事。

甚至,現在很多歌手只要達到一線,就會爭取脫離公司自己成立工作室,自由自在。

頂多是掛靠子某公司旗下,彼此也只是合作關係。

所以,僅看簽約年限的話,即便萬萱是新人,也是絕不可能接受的。

因為一旦簽約後她被雪藏,這十年的歌手路就完了,甚至一輩子都沒希望成為著名歌手。

然而,裡面附加的對賭協議卻除去了她的擔心,並呈現出一個讓她難以拒絕的條件。

對賭協議是:

五年內讓萬萱薇博粉絲上千萬,並至少為其製作五首下載量超千萬的歌曲!

如果能達到這個標準,她必定已是一線歌手,並且在一線歌手中都屬於靠前的!

也即是說,她只需豁出五年青春賭一把,就能成為一線歌手,實現曾經的出頭夢想!

看到這個對賭協議,萬萱激動之餘仔細想了想。

發現,從楊躍的成名之路,以及其所展現的驚人音樂才華,還有剛才拿出的那首歌來看。

故夢工作室完成這個協議的可能性極高!

不過,合同中除了初次簽約年限變態之外,還有個同樣變態的自動續約協議。

其大概內容如下:

十年之後,如果萬萱薇博粉絲超三千萬,獲得至少一次金曲獎或者金鐘獎,並至少有五首歌下載量超五千萬,將和故夢工作室(或以其為基礎成立的音樂公司)自動續約八年!

八年之後,不再有續約協議。

是否繼續與故夢工作室簽約,全憑萬萱意願。

也即是說,如果故夢工作室達成了續約條件,她將與之捆綁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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