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就不信了,還有誰能夠不被金錢打倒,不為我所用!
雖然心中憤憤的想著,也暗自給自己打著氣,而此時,他必須灰溜溜的逃走,不敢有一點耽擱。
一旦吳旺財他們把他供出來,想跑就晚了。
管家一直看著劉公子進了安檢,才轉身回去。
而此時,吳旺財正在審訊室接受詢問。
警察:“是誰讓你騎摩托車撞人的?”
吳旺財:“沒有誰,我是看他們打架好奇,一時沒抓好把,就衝了過去。”
警察:“你跟他們兩個認識嗎?”
吳旺財:“不認識,一個都不認識。”
這倒沒有說假話,的確不認識。
警察:“你去的是碼頭方向,你到碼頭做什麼?”
吳旺財:“我想去找點活幹,誰知走到這裡兩個人打架,就湊去看熱鬧,沒想到惹了禍。”
警察:“不對吧,都快中午了,你找什麼活幹?哪個公司用工不是從早上開始的?”
吳旺財:“我也沒想今天就幹,就是過來問問。”
警察:“你別存僥倖心理,就算你不說,單是騎車撞傷他人,造成重大事故,都夠你蹲兩三年的,你以為你不說我們就查不出來了?你先想想自己的問題,想好了再說,不要在這裡揣著明白裝糊塗!”
吳旺財低著頭不說話,警察不再審他,翻看他的筆錄。
審黑人的審訊室,是衛生室臨時改成的,因為黑人傷到了腰,在醫院處理後轉到衛生室護理。
兩個警察,其中有一個翻譯,他們一起審黑人。
翻譯一直轉達幾次詢問他的話,黑人就是裝死一句話不說。
在他身上沒有任何有效證件,所有能查到的酒店記錄均沒有和他有關的資訊。
他自己不開口,誰都弄不清他從哪裡來,姓什名誰。
雖然陳斌證詞指向劉府,可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句供詞跟劉府有關。就算是吳旺財,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和劉府有什麼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