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嬌跟齊雲打電話的時候,稍微喪了兩句,覺著自己水平也就到這兒了,深感對不起齊雲的信任。
齊雲也把責任往她自己身上攬,說是她的設計不夠出彩,不能讓每個人都喜歡。
張雪嬌一直在抽空看相關書籍,對齊雲的設計能力還是很認可的:“你的設計都很好,跟服裝展的潮流走勢很貼合,顧客也很喜歡。”
齊雲嘰嘰喳喳說了幾句,突然提出:“我也去參加個服裝展,打打知名度,你覺得怎麼樣?”
“呃...”
張雪嬌是真不懂。
她根本不知道如何參加服裝展。
“你現在不太忙了吧?不如你跟你老公一起過來玩,我好好招待你們。”
齊雲根本沒給她糾結的時間:“就這麼定了。你買12號的票,我去機場接你們。”
張雪嬌跟林致遠一說,他還挺積極,覺著他倆自從認識,一直都在忙忙碌碌賺錢,從來沒出去玩過。
按理說,結婚後應該出去玩一趟的。
林致遠不僅嘴上答應,行動也很迅速,買好了機票,收拾了行李,還給齊雲帶了些本地的特產。
張雪嬌啥都不用幹,空手跟著走就行。
出發前一天晚上,林致遠從衣櫃裡翻出齊雲送的包:“背這個吧?”
張雪嬌想起包的價格,頭都大了。
不敢背啊。
出去劃了蹭了,那都是錢。
再說帶子那麼細,感覺也裝不了個啥東西。
“齊雲送你的,總該讓她知道你確實有用過。”
想想還真是這個道理。
倆人坐大巴去的機場。
林致遠本來要開車的,張雪嬌嫌機場停車費太貴,否了。
“我老婆日進斗金,還是這麼摳門。”
張雪嬌理直氣壯:“不該花的錢,幹嘛要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