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嬌移開視線,狠下心:“想結婚也行,讓趙洋父母登門。”
......
趙洋半夜回了家,父母早就睡了。
他在房門口徘徊了半天,沒有敲門。
天剛亮,他聽到外面有動靜,迅速爬起來。
“爸。”
趙洋帶著破釜沉舟的勇氣:“我要跟小雨結婚。”
趙父連看都沒看他,徑直去了衛生間。
工作不順,愛情受阻,父母也不支援,趙洋越想越鬱悶,心口就像堵了塊大石頭,非要砸碎了才痛快。
他看著衛生間的門,咬了咬牙,轉身回去收拾東西。
趙父聽到關門的動靜,還以為趙洋又回去睡覺了,也沒往心裡去。
半個小時後,趙洋推著兩個箱子出來,看到父母坐在沙發上,全當沒看見,自顧自往大門走。
“你幹啥?”
趙洋沒理,伸手開門。
趙母奔過來一把按住箱子:“你不在家住了?”
“我給小雨家當上門女婿去。”
這句話,對於思想傳統的趙父趙母來說,不亞於核彈爆炸。
毫不誇張,如果“趙”這個姓,不能從趙洋這裡傳承下去,比要了趙父的命還可怕。
這是趙洋思考半晚想出的辦法。
既然父母不同意娶小雨回家,那他當上門女婿總行吧?
不就是換個地方住?
不就是孩子跟小雨姓?
有啥大不了的!
再說小雨爸媽也挺好相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