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麻只能是放下白色的便利袋,硬是從幾個小流氓中間穿過,來到御坂美琴身邊,裝作與之相熟的賠笑道,“原來你在這裡啊,都和你說了不要亂走。”
“各位抱歉啊,她是我朋友。”當麻拽著御坂美琴的手,將她往外帶。
“哈?小鬼我看你是想要逞英雄吧?”小混混的眼光毒辣,那拙劣的演技,自然是瞞不過他們的眼睛。
要知道這年頭,在學院都市裡當個混混也不容易。
一方面要警惕警衛員,另一方面還要擔心不要遇上風紀委員,只敢在這種沒什麼人會走的小巷子裡亂竄。
有時候運氣不好,還會遇上能力者。
綜上所述,能當混混的,手裡至少都是有兩把刷子的。要麼是很有眼力勁,會挑選獵物。
要麼就是對自己的身手有信心的。
而眼前這個明顯就是很有眼力勁的,御坂美琴身上穿著的,是常盤臺初中的校服。
這個校服他見過一次之後就記下來了。
貴族的大小姐,初中生,能力者的可能性較低,而且獨行,這就是非常符合獵物的標準。
獵物和獵人的位置,向來都是相互的。
今天御坂美琴就是因為心情不太好,才會下意識的鑽進這種巷子裡。
藝高人膽大,她作為學院都市LV5中的第三名“超電磁炮”,自然不會害怕這些小混混。
當麻的出現,不僅僅沒有給她帶來任何的安全感,反而是有些礙事。
御坂美琴直接甩掉上條當麻的手,不悅的瞪了他一眼道,“放開我,我怎麼樣都不管你的事。”
“你這個人……”
“哈哈哈,別人根本就不領情,我看你還是去邊上歇著吧!”
小混混的嘲弄,讓上條當麻的心情一下子糟糕了起來,自己的一片好心被人當成垃圾丟棄,論誰也開心不起來。
當麻握著有些發麻的手臂,退後一步,“既然這樣,那我也不管你了,我到是要看看你怎麼解決眼前的狀況。”
噼裡啪啦的電光閃爍著照亮黑暗的小巷,轉眼間,幾個原本還在哈哈大笑的小混混,在地上裝起屍體。
因為情緒正高昂,能力的爆發也一時間沒能留手,自然這幾個小混混就悲劇了。
上條當麻在炮姐爆發前,就感覺到不對勁,趕忙是抬起右手擋在自己身前。
從出生開始,他的身體就不同於常人。
其右手,可以抵消掉任何超自然力量,例如魔法,超能力,只要能被他看見,就能利用右手抹除。
是那種完完全全的抹除掉,就和沒有出現過一樣。
御坂美琴在爆發的時候,就已經有些後悔了,但是看到上條當麻沒事的時候,她感覺到非常丟人。
LV5對一個LV0的普通人,居然沒有能直接一擊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