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長,永遠的神!
愛抽菸的孔先生從來不缺生活的手段,用陳小風跟孔先生開玩笑的話說,讓孔先生幾天不抽菸,然後將他丟到一個只有煙沒有火的房間裡,孔先生能直接雙手搓出火星子來!
生火,剷雪,煮沸水。
等到鐵鍋裡的水燒開,王富貴就將已經提前已經剖開的兔子的心啊,肝啊等內臟通通丟了進去。
腸子裡面都是屎,沒法處理,只能暫時丟在一邊。
最後又直接將剖開的兔子丟進了下面的火堆,兔毛立馬就開始“滋滋滋”的燃燒。
“早知道就不把班長的家當丟了,他的包裹裡面還有調味料呢。”衡恆一臉懊惱。
那天晚上,陳小風跑出去後再也沒回來,不久后王富貴就神色慌張的來了,帶上兩人就是一陣不要命的跑。
為了便於逃跑,陳小風的大部分家當都被丟了,包括塞在裡面的錢和很多七零八碎的東西。
“這鬼地方,有的吃都不錯了,你還敢挑食,你還想要調味料?”聽了衡恆的話,王富貴倒是毫不客氣地鄙視了衡恆一眼。
衡恆不好意思嘿嘿地一笑,扣扣頭。
“差不多了。”
王富貴撈出內臟放在了提前準備好的大塊枯樹皮上。
最先給孔先生,然後給衡恆,最後給阿巴。
“烤兔子看起來好好吃的樣子誒……”衡恆看著清淡的清水煮內臟,他更傾向吃燒兔子。
孔先生瞪了衡恆一眼,對他道:“很多肉食動物捕獵,殺死獵物之後都是先吃內臟,知道為什麼嗎?”
衡恆搖頭表示不知。
“因為內臟裡面很少有病毒和細菌,而且內臟蛋白質豐富,營養價值十分高,吃內臟獲得的能量也是肉的很多倍。”
王富貴首次用意外的目光看向孔先生。
因為他並沒有想那麼多,以前他只是偶然聽一個獵人提起過,一個人在野外如果要進食,首選就是內臟!
至於是為什麼,王富貴並不知道。
雖然現在他知道了,但卻無比震驚!
因為說到底,孔先生不過一個教書的窮酸書生,甚至都很少走出西風道的人,竟然對這些東西這麼瞭解!
孔先生似乎是感覺到了王富貴眼裡求知的慾望,就扭頭對王富貴道:“這就是讀書學習的好處。”
王富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