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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長大了和錢(一更) (2 / 5)

受憋啊。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啊,花慣了錢現在變回一個月四千多的生活費,控制起來就有點麻煩,孃家弟弟弟妹纏了她兩回,但發現她不給錢了,和她之間的距離又拉開了,侄女也不像是以前那樣成天給她打電話了。

只覺得有點心寒,這和白眼狼有什麼分別?

四千塊錢其實吃喝肯定夠的,但偶爾想買點什麼就得自己攢錢,想要好東西就得從嘴巴里省,看見人家穿什麼了羨慕了也得忍著,以前譚宗祥去單位,穿一雙兩千多的運動鞋,人家就會打聽就會問,會講貴的就是不一樣,現在譚林不給這錢,他上哪兒去買那種貴的鞋啊。

溫淑芬就更是了,商場裡叫件衣服就過千,都買衣服日子過不過?

原本覺得把孩子養出息了,父母也跟著借光兒,現在覺得,就那麼回事兒吧,你花誰錢花多了人家都不樂意。

譚林搞了個物件,外市的。

姑娘個子挺高,模樣也挺過關,但沒有固定工作,有固定工作也看不上譚林,其次戶口是外市農村的。

是別的認識人給介紹的。

談了戀愛那肯定就得有花銷,溫淑芬怕兒子又摳勁兒上來不肯給人家花錢啊,結果就還好。

談的七七八八就準備結婚,譚林買房了。

在高新區貸款買了一套七十多平米的房子,譚宗祥和溫淑芬的意思買大一點,畢竟將來還得住個小孩兒,貸款怕什麼啊,反正錢將來都不值錢,想要譚林買個大點的然後住一起,可孩子似乎就沒這方面的意願,堅持要買個七十多平的。

老三兩口子帶著孩子和未來兒媳婦回顧長鳳那兒。

這不是大爺嘛,得帶來給大爺看看啊。

“你說你們來的巧不巧,正好趕上吃飯,快洗洗手吃飯。”

吃過飯譚林帶著女朋友就走了,留老三兩口子還在,主要是譚宗祥喝酒喝半天沒喝完呢。

譚宗慶:“行啊,我大侄子也熬出來了。”

作為大爺的還挺自豪。

你看過去不行,但現在努力不就賺到錢了。

譚宗祥撇嘴:“行啥行啊,他的錢是一毛都不給家裡花。”

說著話搖搖頭。

“孩子長大了,哪裡有你們一直給攢著錢的道理。”

長大就得金錢分開。

譚宗祥:“我和他媽能騙他錢啊?前段時間和他媽鬧,到底把我們給他攢的錢拿走了,我算看明白了,還是自己有錢才是真,指望他們孝順?呵,自己怎麼花都行,給老子花?那得肉疼。”

譚宗慶給弟弟倒酒。

“想開點吧,家家都這樣,孩子也有孩子的不容易。”

溫淑芬搖頭:“二哥你不知道,譚林可比不上二美。”

這話講出來她都覺得臊得慌!

一個親生的,一個是養別人家的,結果連個假的都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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