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太好看了。
拍的結婚照就和明星似的。
後頭就都讓她收起來了。
張嫻媽:“有什麼喜歡不喜歡的,過日子就是因為合適,他家這條件挺不錯了,咱們也沒什麼好條件還能挑到什麼樣的,你說要是沒房子,那更頭疼。”
不管怎麼說,這有個房,還在高新區,附近的學區還不錯,這就挺好了。
“也是。”
“上班累不累?”
“沒什麼累的,就是不讓坐,需要站一天,不過一個月工資給的還挺高的。”
張嫻喜歡錢拿在手裡的感覺。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她家裡父親幹活的時候沒注意把胳膊攪機器裡了,之後就一條胳膊,很多活就幹不動,就靠母親一個人,再說農村也沒有什麼錢好賺的,畢業後也想出去工作了,但家裡有活,你說能眼睜睜看著父母不管嗎?
幫著幹了幾年活,家裡攢了點錢,然後修了修房子,她這結婚家裡又進了五萬,可她小弟今年都二十一了,農村的小孩兒結婚早,現在這些女孩兒都要求城裡得有房,她家哪裡買得起啊。
“那就行,媽拖累你了。”
“都一家人,講什麼拖累不拖累的。”
張嫻媽中午吃過飯就走了,不願意在女兒家多留,畢竟女兒剛結婚她當丈母孃的總登門不好。
譚準結婚後第一個月,工資沒交。
他留了個心眼。
張嫻家裡條件不好,他怕張嫻搭孃家。
原本自己活的就夠累的了,要是餘甜他給多少錢都願意,張嫻的話,一毛錢他都嫌多。
等著看張嫻說什麼。
結果張嫻什麼都沒說,她自己賺錢了也有工資,買菜什麼的就用自己的錢了,譚準一看這樣還挺好。
那工資就更不願意往外掏了。
可張嫻的個性就是這樣的,這姑娘太懂事了。
週末去婆婆那兒,什麼活都幫著幹。
吳湄喜歡張嫻。
能幹的兒媳婦誰不愛啊,特別是這種勤快麻利的。
知道吳湄和譚宗峰身體不好,各種給洗啊給涮,然後偶爾還喊譚菲回來吃飯。
譚菲背後都偷偷講,張嫻比餘甜好百倍!
吳湄這臉上終於見到笑容了,覺得雖然兒子不靠譜點吧,但找了個靠譜的兒媳婦,希望給帶帶,能帶正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