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先給拿了五十萬,大美湊了二十萬,錢呢沒有給譚準,而是給譚菲了,讓先用著,不夠再出給出。
醫院要錢,譚菲就去交錢,顧長鳳借出去的錢也不打算要了。
孩子生下來得有人管,孩子媽媽現在什麼都不知道,大家都是抱著能救回來的心態在等,但其實也都知道,估計是難了。
救人的機會就在出事兒的那一瞬間,可惜沒去好醫院。
可誰能料到呢,誰能有預支能力呢。
譚準覺得自己是生不如死。
老婆要是死了呢,那也就是傷心一回的事情,畢竟也是過這麼久的對吧,結果你說現在成這樣子了,你不死但你也不活,那他怎麼辦啊?叫他養一輩子啊?
張嫻父母暫時住譚準家,因為從黑山來回跑醫院太遠了,譚準不願意和他們一塊兒住,乾脆躲回家裡了。
吳湄的天也塌了。
如果可以,她真的寧願沒生過這兒子。
她還不夠慘嗎?
為啥命運就可著她一個人糟踐呢?
要死要活也得帶孫子,然後還有個小孫女呢。
孩子媽不醒,那吃奶粉什麼不要錢?
吳湄都想找根繩子上吊死了算了。
活著有啥意思?
譚菲最近的時間差不多都用在孃家身上了,她老公也不願意,夫妻倆也幹,但幹也沒辦法,她不能不管。
自己的媽,自己心疼啊。
晚上給做好飯,然後打算往醫院送一份,畢竟張嫻爸媽還在醫院呢。
吳湄靠著床頭,頭髮亂糟糟的,嘴唇也一點血色都沒,看樣子是真的是被折騰的不輕。
“這以後的日子可怎麼過啊。”說著就嗚嗚哭。
譚菲勸她媽:“媽,你別哭了,能醒的,花了這麼多錢呢。”
“要是能醒早就醒了,你爸說了醫生說這就是有口氣在,人醒不過來了。”
“能醒的,再說咱們不是打官司呢嘛。”
吳湄根本不指望那官司,打贏了能怎麼樣?得點錢。
這都花出去多少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