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還是其次,主要是連陸言都沒有想到的是,那個品牌最後,做出來的東西不被大眾接受。
在國外,是非常講究智慧財產權的,專利也受到了保護。
所以陸言一告,對方直接就敗訴了,還把中間的商場老闆諾伯特給牽了出來。
最後諾伯特沒有辦法,只能賠錢道歉。
陸言接受了他的道歉,沒有再追究。
可是,那個品牌退出之後,諾伯特這邊交不了差。
他最後只能再次求上門,這一次,態度擺得極低。
不僅答應了原先陸言的請求,而且價格放得挺寬的。
“按道理說,我應該答應他的。”陸言抽了抽鼻子,有些委屈又有些茫然:“可是爸爸,我一點都不想答應他。”
一旦簽了合同,開始合作,諾伯特提出要看他們的設計稿怎麼辦?
而且有些廣告投入,也是需要給出模型圖的。
陸言覺得不放心。
本身諾伯特就是這種不重視版權的人,雖然他認了錯,但她總覺得,這只是個開始。
可是這邊的合作商都在勸她,畢竟諾伯特的商場真的很大。
如果能把她們的玩具放進去銷售的話,對他們在當地的宣傳是個很好的開始。
所以陸言遲疑了。
從商業的角度來說,她不該感情用事。
她是個設計師,但更是個商人。
商人就該重利的,這些情懷都該先擱置一邊。
可是……
“我就是心裡彆扭……”陸言用力地握緊手裡的一片樹葉,幾乎捏出汁來:“爸爸,我應該怎麼選?”
是堅持自己心裡的決定,還是順水推舟促成合作?
陸懷安頓了頓,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問她:“如果你跟諾伯特達成了合作,要求你把設計稿交給他你會答應嗎?”
“不行!”陸言急了,紅著眼道:“他肯定會留備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