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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天眼探真兇 (1 / 3)

10月26日,嶽劍帶領專班趕赴貫市青萍鎮黃鴨村。

在光東警方協助下,結合手機軌跡跟蹤技術,歷經3天布控守候,最終明確了熊琴這一具體物件。

“叮!宿主啟用超級追蹤術!”

透過對熊琴連續跟蹤觀察,發現有一名男子接熊琴下班。

由於當時天色已晚,無法看清該男子面貌,為避免打草驚蛇,嶽劍決定再等待時機。

10月30日上午8時許,該男子再次出現,騎電動車送熊琴到貴護電器公司。

嶽劍與蔡金林將他與ATM上的錄影截圖進行比對,確定了該名男子便是石本祥。

考慮到當時公司門口車流量較大,不利於抓捕。

嶽劍帶隊沿路跟蹤石本祥至他住處後,果斷出擊一舉將其抓獲。

經審訊,石本祥對當年殺死陳進明逃走的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交代了冒用褚棟身份輾轉三川、光東等地逃亡的事實。

……

在審查中,嶽劍發現其欲言又止,顧慮重重的跡象。

嶽劍判定石本祥可能有隱案在身,並進一步開展工作。

一方面,嶽劍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其宣講政策,使其打消顧慮。

另一方面,安排同一監室在押人員在生活方面對其加以照顧,思想上進行開導,側面瞭解其內心活動。

經過3天的努力工作,石本祥的心理顧慮逐漸消除,11月2日主動交代了17年前在河埠市津口縣故意殺死被害人劉志祥的犯罪事實。

石本祥交代:“我真實姓名為石國俠,17年前11月2日因家庭矛盾,持刀將舅兄童松林殺死,後逃離現場。”

“17年來我一直冒用同村人石國俠姓名,輾轉光州、明雍、楚州等地躲藏。”

嶽劍獲取線索後,及時與河埠市津口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聯絡,核實17年前11月2日該地是否發生此類案件。

得到確定答覆,且該地已於13年前6月將犯罪嫌疑人石國俠列為網上逃犯開展追抓。

對此,寧中分局高度重視,局長寧忠習、副局長張雄迅速帶領刑偵大隊民警趕到看守所,一線指導案件審查深挖工作。

寧局長要求刑偵大隊立即成立專班開展DNA、指紋核查比對,儘快核實身份、查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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