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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八戶塘菜場扒竊釀血案 (2 / 3)

董紅武化名董新堯,經規勸,主動投案自首。

但葉富貴隱姓埋名逃跑,一直抓捕無果。

“葉富貴,將6`11案子交待清楚!”

葉富貴聞言,知道東窗事發,只得老實交代涉案犯罪事實。

再挖董紅武,發現餘罪。

……

5月17日下午2時許,寧南分局接110報警,稱河街404號附近有人被捅傷,生命垂危。

接警後,分局迅速調集河街所、沙河路警務站民警趕到現場,及時搶救傷者,開展現場走訪調查,佈置特情上案。

案發後,分局局長張彬第一時間帶領刑偵大隊偵技警趕到現場,抽調刑偵大隊、河街所精幹力量成立專班,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一是仔細勘查現場,收集、固定案件相關證據;

二是認真開展走訪調查,積極尋找目擊證人和知情人;

三是調閱案發現場及周邊影片監控,還原案發經過,鎖定嫌疑物件;

四是佈置特情上案貼靠,積極蒐集案件相關資訊。”

透過影片回溯,民警發現作案物件為一名35歲左右男性,尾隨受害人鄭保平至河街414號附近時用刀捅傷其胸部。

透過調查走訪,民警獲取案發前受害人曾到八戶塘菜場買菜的相關資訊。

在八戶塘菜場瞭解到鄭保平當天在菜場與一名扒竊人員發生打鬥。

民警組織知情人對案發現場嫌疑人影片截圖進行辨認,確認在八戶塘菜場和受害人打鬥的扒竊人員與捅傷受害人的嫌疑物件為同一人。

與此同時,特情反映一條重要線索:“作案嫌疑物件可能為河街周邊吸毒人員。”

為此,民警迅速在吸毒人員和有扒竊前科人員中開展摸排。

另外,組織河街周邊社群群幹開展影片截圖辨認,一舉鎖定作案嫌疑人為租住河街525號的董新堯。

當民警趕到董新堯出租屋中實施抓捕時,其已逃匿。

隨後,民警一方面對嫌疑人的社會關係進行排查,積極架網開展布控守候。

另一方面,積極上門對其親屬宣講法律政策,敦促其投案自首。

“董紅武,哦,董新堯,將5`17命案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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