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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微信結識歹人 (2 / 3)

“當年我也參與偵辦,發現最大問題是偵查方向上,劃定排查區域過小,後來時隔數月擴大範圍,嫌疑人的DNA檢材無法比中。我懷疑工作中出現收集不齊漏洞,但我的意見沒有采納。”

“你認為嫌疑人仍是本縣人,非外地流竄作案?”

曹松點頭,道:“是的,我甚至可以推定嫌疑人就是該縣鄉鎮區域內,而沒有撈上來原因,一方面檢材管理上出了問題,另一方面嫌疑人就在偵查員身邊,觀察我們一舉一動,極可能是治安積極分子,掩藏得極好!“

嶽劍感到相當震驚,道:“師傅如判斷正確,那將是顛覆性的突破!為何不重新開展積案偵破?”

曹松搖頭,道:“談何容易?此案想要開啟突破口,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如何重新排查必須有說服力的方案計劃,否則極難審批和實施!”

嶽劍眼神中露出堅定,道:“明白了,我認為這個案子應該有機率破掉,我想試一試!”

曹松凝望了他一眼,道:“好吧,我給一次機會,你可以不按常規出牌,但你必須遵照有關辦案原則,不能捅出大批漏!我隨時叫停……”

嶽劍點頭道:“我會按師傅指導意見偵辦,邊查邊總結,即便一時破不了,也將案件梳理清楚,交給下一班人完整檔案和思路,少走重複彎路……”

……

7月9日凌晨2時15分,寧黃局龜峰所接到群眾報警稱:6月3日,其妹妹崔錦芳透過微信結識一名陌生男子,後被綁架及非法拘禁3天,期間多次被強姦。

拘禁地位於寧黃高速口附近的一個民宿地窖,地窖內還有一名被拘禁女子。

該被害人以參加高考為由逃脫後,委託報警人報警。

案發突然,案情重大。

接報警後,寧黃局指揮中心迅速向張彬局長彙報。

“7·09”案案情重大、性質惡劣。警情就是命令。

指揮排程科副科長呂玲、值班民警李鳶以高度的敏感性迅速開展指揮排程、上傳下達和推送資訊,根據部署整合多警種協同作戰。

龜峰派出所強化先期調查,民警張春明第一時間聯絡報警人到所配合調查。

報警人自稱崔錦芳,寧黃人,24歲(不提供具體身份資訊),6月3日透過微信群介紹到雅安路金盛大廈附近有償陪侍他人,與兩名陌生男子見面後,被對方強行用車(車輛情況不詳)帶至寧黃一民居內實施拘禁、強姦。

6月8日,崔錦芳稱需要回寧州考試,嫌疑人駕駛SUV車輛將其送至濟南。

崔錦芳8日下午返回寧黃報警,9日凌晨回寧州報警。

崔錦芳在龜峰所接受詢問時,接到寧黃警方電話,稱已大致確定犯罪地,要求其即刻到寧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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