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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15時許,龍江派出所接到群眾匿名報警稱:有人在梅東區江林街道辦事處三眼橋回遷安置小區內鬧事。
龍江派出所副所長呂剛帶領民警立即到達案發現場。
呂剛發現一輛車牌為M8***6的紅色本田轎車的右側前擋風玻璃出現撞擊後的放射狀裂紋。
司機謝瑞英還在現場未離開,被害人已離開現場。
呂剛現場訊問司機謝瑞英,她答道:“受傷的是我前夫解雲祥,自己駕車就是想將他撞死,擺脫他糾纏,保證自己家人的安全。”
由於被害人已離開現場傷勢不明,且嫌疑人在居民小區內駕車衝撞被害人,情節惡劣,胡局長高度重視,指示刑警大隊立即查明案情,消除影響。
張德副局長要求刑警大隊聯合龍江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指定嶽劍主偵。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故意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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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衛大隊長馬上安排刑警重案中隊、技術中隊8名警力,由嶽劍帶隊,在龍江派出所的大力支援下,迅速投入到了偵查取證工作中。
就在專案組成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落實多名證人材料、調取現場監控錄影等工作的同時,而該案的被害人卻遲遲不肯露面。
趙虎道:“據現場瞭解,被害人解雲祥受傷後,他女朋友夏青青撥打120救護車,但救護車趕到後,解雲祥拒絕上車,並由他女友夏青青開車將他拉走。”
隨後,民警獲取了被害人解雲祥的電話,但當民警與他電話聯絡時,解雲祥出言不善。
“我後悔報警,這件事是我自己的家事,不需要公安機關處理!“
解雲祥的態度出現如此反轉,讓辦案民警始料未及,同時也給案件的偵辦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動。
但是,辦案民警毫不氣餒,嶽劍更是多次與解雲祥聯絡,反覆對其做思想工作。
最終解雲祥表示:“我現在已經到了梅東區解金坡村的家中,你們到我家中找我。“
得知該情況後,嶽劍帶領高良和呂剛連夜驅車前往梅東區的受害人家中。
落實被害人解雲祥以及其女友夏青青的筆錄,取得了謝瑞英欲駕車將被害人撞死的直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