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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機井藏屍 (3 / 3)

嶽劍彙報道:“我有八點分析意見:一、經現場走訪獲悉,9月30日機井中無異物、10月5日發現異物,結合屍檢綜合分析,拋屍時間應在這5天之中,且夜間拋屍的可能性極大。”

“二、屍塊邊緣剝離清晰,無鈍器砍剁痕跡,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屠殺牲畜經驗。”

“三、嫌疑人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有犯罪前科的可能性極大。”

“四、拋屍地點偏僻,嫌疑人對周圍環境極為熟悉,拋屍現場周圍人員作案的可能性極大,同時不排除多次踩點的可能。”

“五、拋屍地點道路狹長、崎嶇不平,嫌疑人應徒步或駕駛二輪、三輪交通工具。”

“六、周邊機井眾多、玉米田面積極大,當前表象雖無異常,但多處拋屍、埋屍的可能性極大。”

“七、拋屍現場雖地處偏僻,但周邊四通八達、交通便利,嫌疑人極有可能留下影像痕跡。”

“八、死者年齡25歲左右,身高170厘米上下。”

據此,專案指揮部進行了明確分工,根據分工,各工作組迅速開展工作。

走訪排查中,群眾積極響應,提供案件的有關線索。

壹號拋屍現場周邊有機井7處,打撈中勢必導致玉米大面積倒伏、減產,機井處涉及的7個群眾家庭毫無怨言。

15日下午,三號井、四號機分別發現其它屍塊和作案工具。

高良道:“經現場實驗,膠帶、繩索系捆綁口鼻和手足所用。”

“經鑑定,心臟被刃銳器貫通、肝臟檢測出安眠藥、安定等藥物和酒精成分。”

方浩道:“15日傍晚,周邊23名屠宰業戶全部排查完畢,無符合作案條件的人員。“

趙虎道:“經過周邊300餘名群眾多次走訪、群眾反覆回憶,確定了拋屍時間系10月1日凌晨至4日夜間。”

楊陽道:“經對梅州轄區內的12名失蹤人員資訊進行分析比對,無符合案件條件的人員。”

苗姍道:“透過與周邊27個區縣公安機關聯絡,暫無失蹤人員符合條件,同時發出數百份協查通報。”

高良道:“經鑑定,壹號井附近發現的新鮮焚燒物遺留銀行捆綁帶上印章的銀行營業員與案件無關聯。”

“透過打撈物無法確定死者身份,亦未發現嫌疑人痕跡。”

“壹號井周邊的7處機井打撈完畢,未發現屍首和軀幹。”

嶽劍一一記錄,抱拳道:“收到!大家辛苦了!”

但偵破工作依舊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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