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人事資源,來我手下幹,工資待遇會很不錯,底薪每月五千,根據業績提成,一般每月不低於一萬元。怎麼樣?”
方浩連續喊話,欲使持刀男子重新回到自己身邊未果,只好透過喊話繼續穩定持刀男子情緒,避免事態出現嚴重後果。
12時29分,被劫持公交車在萬達商城站牌處被110出警車輛及武裝巡邏車攔停,出警警力將車圍住。
大隊長庫勝立即帶領秦軍、廖俊及協勤崔雲攜帶微衝、手槍和警械下車,示意公交車司機開門,並兵分兩路夾擊犯罪嫌疑人。
庫勝、秦軍拍打車門讓女司機開啟車門。
女司機秦亞忙亂中先開後門,後開前門。
前門口的刑警嶽劍手持鋼叉,和趙虎及孫林用語言穩定嫌疑人情緒,確保被劫持女司機安全,尋找抓捕時機。
後門民警秦軍等人發現秦亞被駕駛室擋板和嫌疑人用身體擋住,男乘客站在兩人平行位置。
車內空間狹小,人員交錯重疊,車前有擁堵車輛,在嫌疑人沒有進一步過激行為的情況下,民警判斷不具備開槍射擊條件。
隨即一邊關閉槍支保險,取出伸縮警棍,一邊語言控制嫌疑人。
方浩趁嫌疑人尖刀離開秦亞身體的瞬間,不顧生命危險,空手上前奪刀未果,右前臂被尖刀劃傷。
秦亞藉機開啟車載滅火器,噴向嫌疑人,並迅速逃離車廂。
車內乾粉瀰漫,能見度太低且呼吸困難,為防嫌疑人趁亂奪槍,後門民警退出公交車。
“叮!宿主,自動應用“緊急避險球“,成功解除刺殺危險!”
在前門的嶽劍抓住這一時機,果斷用鋼叉將嫌疑人控制按倒在地,上銬帶至路邊控制。
刑警和巡特警立即對嫌疑人搜身,並返回車內尋獲作案匕首。
現場盤問,正是持刀殺人藏屍的犯罪嫌疑人,名叫宛新祥。
嶽劍帶領刑警們將犯罪嫌疑人宛新祥帶回刑警隊審查。
犯罪嫌疑人宛新祥,男,38歲,家住MZ市新梅園60號,對6月15日下午持刀將湯才雲殺死後藏於床底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初步審查:6月15日14時50分許,犯罪嫌疑人宛新祥一人竄到MZ市城區梅陽路118號湯才雲出租屋內,與湯才雲發生性關係後,雙方因費資發生糾紛。
宛新祥捂住湯才雲嘴巴將其按在床上,遭到湯才雲的反抗,後宛新祥持刀將其頸部殺傷致其死亡,並搶走錢包內現金100餘元後逃離現場。
“你殺人兇器是否這把刀?“
“我有兩把刀,公交車上所持刀並不是殺人用的刀,我將殺人兇器藏到廁所裡去了!”
“此人離婚加上失業多次,精神萎靡不振,經常嫖娼,為嫖資糾紛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