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她身邊,嶽劍看到影片錄影上14時51分12秒,一名男性進入現場。
該男子年齡40歲左右,身高175厘米,背微馱,面板較黑,短髮,髮際較高。
上身穿米黃色長袖v字領衣服,下身著一條深色褲,腳穿黑色皮鞋,兩隻鞋後腳跟破裂。
“就是他!”
嶽劍仔細觀察後,召集組員踫頭,分析歸納道:“從以下幾個方面可以認定該人為犯罪嫌疑人:
一是該嫌疑人進出現場的方向不一致;
二是該嫌疑人進入現場時,神態自然,作案離開現場時神態出現了大的變化。
腳步明顯急促,行走中有擦汗、挽袖等動作,行為極其反常。
三是在這特殊時間段,該嫌疑人在現場周邊出現,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史慶接到通知過來,看後道:“我同意嶽組長的分析意見,建議列為重點物件進行拓展延伸追蹤。”
影片偵查小組多次確認了研判結論後,嶽劍道:“將該名嫌疑人當日步行軌跡進行還原,每個時間段都需有影片予以佐證。大家行動吧!”
緊張工作一段時間後,組員徐山彙報道:“14時46分13秒,作案前犯罪嫌疑人由新東村路口進入食品路,此處獲取嫌疑人較為清楚側面像,往前追蹤,犯罪嫌疑人於14時42分左右從龍橋小學門口經過。”
嶽劍笑道:“側面像很清楚?“
徐山道:“是的,您來看。梅州天網二期建設後,城區街道、繁華地段、公共場所、交通路口等重要部位,治安熱點和案子多發區域的影片監控覆蓋率進一步加強。”
“14時46分50秒,犯罪嫌疑人出現在食品路,往案發現場方向步行。”
嶽劍耐心地追蹤檢視,道:“14時48分37秒,犯罪嫌疑人繼續往案發現場步行,步態緩慢,神情正常。”
又過幾分鐘,徐山提醒道:“嶽組長,快看!14時51分07秒,犯罪嫌疑人走出食品路,右拐直接走入案發現場附近。”
嶽劍露出興奮神情,道:“好,周邊有無佐證?”
楊陽彙報道:“透過現場隔壁店鋪內安裝的影片比對,14時52分55秒,顯示犯罪嫌疑人走過案發現場,後又轉頭進入案發現場路過其門口的情況。”
組員田林道:“同一時間,社會治安影片也映證犯罪嫌疑人走過案發現場,後又轉頭進入案發現場。”
組員胡曼道:“15時29分15秒,犯罪嫌疑人快步從案發現場衝出,右拐進入六岔路口走向人民醫院方向,腳步明顯急促,行走中有擦汗、挽袖等動作,行為反常。”
嶽劍笑道:“抓住尾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