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陽帶著陳憶和小歡往公路上走去,準備去見秦蘇。
這裡發生了一件比較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陳憶不認識陳陽了。
才5歲的她根本不能理解元宇宙的概念,在她眼裡眼前的這個陳陽是個留著鬍子的大叔,並不是現實世界裡那個花花公子一樣的“壞叔叔”。
她一路就抱著小歡的大腿,幾乎是被拖著走的,怯生生的觀察著陳陽。
小歡見她這樣子,本來想給她解釋:“憶憶,這就是...”
陳陽卻是敏銳的抓到了父女破冰的契機,連忙止住她。
他蹲下來,瞅著有些害羞的陳憶。
“小朋友,你好呀。”
陳憶在小歡大腿上磨蹭著,不開口。
而小歡很會來事兒的順口說道:
“憶憶,他是陽叔叔,媽媽的...男朋友。”
陳憶愣了一秒,突然跳出來拍手道:
“媽媽你談戀愛了!”
“額...”兩個大人一起沉默了數秒,最終小歡只有點點頭,算是給她撒了善意的謊言。
得到媽媽肯定的陳憶膽子大了些,好奇的瞅了瞅陳陽。
陳陽伸出一手:“來,叔叔牽你走好不好?”
“嗯。”
陳憶小聲答應著,把右手伸給了陳陽。
“這邊也要媽媽牽著!”
她又把左手伸給小歡。
就這樣,陳陽和小歡牽著變漂亮的女兒,一家人走在海灘上。
夕陽西下,海風徐徐,成排的椰樹枝葉都飄向了同一個方向,場景一時間非常溫馨。
但鬧心的事兒很快就來了。
陳陽來到路邊,發現沿街停著的車,又被那些愛貪小便宜的人全開走了。
車這事兒真的沒辦法。
元宇宙開放初期的汽車,就跟第一次出現在社會上的共享單車一樣,總是要被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