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張宏偉和他兒子總算被抓進去了,她們也可以把心放下來了,可惜張宏偉這個傢伙只判了十一年還是短了點。等之後各種減刑以及特殊情況出現,我想用不了七八年他就會被放出來。”
說到已經被抓進去的張宏偉,開車的白宇還是不由得搖了搖頭,先不說其教子無方給他兒子脫罪,就單單公屋案講道理都不應該只是簡簡單單的判個十一年就草草了事。
可是很多時候法律就是這麼離譜,只要沒有直接的證據,那麼根據“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這一條就使得律師有很多操作空間。
這一點能夠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可是更多的時候卻成為了有“本事”的律師,給自己有罪的當事人洗脫罪名的一種方式。
因為請不起好律師的人,哪怕有這一條,也幾乎相當於沒有。
畢竟給了機會,也要看律師有沒有本事勸動陪審團,如果勸說不動一切都是白費,要是勸說的動,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珍妮也感覺這麼大的事情,只判了張宏偉十一年很離譜,不過對於當時那個檢控官付出的努力,珍妮還是表示肯定的。
“黃律師這個檢控官當時也已經算是盡力了,能和對方花幾百萬請的律師打成這樣,我想阿蓮她們也不會不太滿意的。”
唯一可惜的就是那種案子只能由律政司自己派檢控官去,這種情況就會導致雙方找來的人水平有明顯的差距,導致顯而易見的情況出現。
當然張宏偉雖然只被判了十一年,可是他的寶貝兒子可就沒那麼好運了,作為好幾起“馬路殺”的始作俑者,沒了他父親的關係,加上之前的部分案件因為給他提供幫助的人被發現,導致他被直接判處了二十五年。
最令珍妮朋友阿蓮的男朋友一家滿意的是,他們花上百萬請的律師,成功使張傑在這二十五年的刑期內不得假釋,他們家雖然沒有對方有錢,可是還是願意儘自家所能跟他們打這場官司的。
關於這件事情上最讓白宇不解的其實是張宏偉的好兄弟汪海,他在得知張宏偉被抓後竟然沒有選擇報復,看來他們之間的關係並沒有白宇當初想的那麼好。
不過沒找對珍妮的朋友阿蓮她們來說才是好事,要是來找她們,別說她男朋友家裡只是有點小錢,哪怕是有大錢,可對方真要搞的話他們也不一定受得了,對方的社團雖然不是最大的幾個社團之一,可也算是比較大的社團。
“這倒也是,至少對方已經被關了,有什麼事情等對方快出來的時候再解決也來得及。”
很快車子就到達了位於九龍塘的一棟別墅外,珍妮解開安全帶走下車按下了院門圍牆上的門鈴。
過了兩分多鐘,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女孩子才從別墅大門裡走了出來,給兩人開了院門。
把車在院內停好後,白宇和珍妮便跟著女孩子走進了這棟小別墅。
珍妮對著女孩子,也就是她的朋友阿蓮問道。
“阿蓮你怎麼這個時候叫我們過來?”
比珍妮矮上不少的阿蓮臉上露出了一絲不好意思。
“這不是阿信他剛剛從醫院出來,就迫不及待邀請你們過來當面表達感謝,你們在當初幫了我們大忙了,說實話這時候把珍妮你們找來真的挺不好意思的,阿信他實在有些失禮了。”
“沒事阿蓮,阿信他的心情我們能夠理解,終於能夠從醫院那種地方出來,他能夠想到我們,我和阿宇都挺開心的。”
阿蓮和珍妮兩人說話的時候,白宇並沒有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