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芳去傳信了。
狄仁傑又默默地坐回自己的桌後,桌子上,堆滿了卷宗。
長安內的調查,他能極為熟悉,無論是明面上的還是陰影中的,他狄仁傑都能擁有自己的訊息渠道。
但是官場上的訊息,尤其是涉及到官員隱私方面,他的手,就真的夠不到了,也就只有宮內才能有這個資格去收集和調查這方面的資料;但就算是宮內,也只是敢安安靜靜地去做,卻不會大張旗鼓地說出來,君臣之間,勉強算是心照不宣吧。
此時,狄仁傑面前的白紙上,寫下了好幾個名字,這是他近期翻遍卷宗裡找到的。
在這幾個名字之中,有一個名字被著重寫了三遍——楊梅禮。
楊梅禮是西河郡人,但因沾染上貪汙受賄的嫌疑,自縊於家中。
有人說他是以死明志,也有人說他是畏罪自盡。
總之,他的死,到現在也沒個確切地說法,連朝中,似乎也沒有對他蓋棺定論。
更值得讓人注意的是,楊梅禮自盡後不久,他的家眷,也遭遇到了賊人襲擊,幾乎沒留下什麼活口,這個案子,當時可是引起了朝廷的震盪,畢竟楊梅禮好歹是朝廷命官,但當年追查下去後,也沒了下文。
按理說,朝廷不會放著這個不追查的,就算最後成了懸案,也不可能就這般快的結束。
這意味著,自己手上的卷宗,可能就只是記載到這裡,剩下的部分,只能在宮內去找。
這符合上官婉兒所透露出的宮中線索。
另一張紙上,狄仁傑寫上了很多近些年來發生在西河郡的大案。
其中有一個案子,也是像上一張紙名字裡楊梅禮那般,寫了三遍。
西河郡軍餉劫案,一批運往長城的軍餉軍械被劫,也是到現在都沒有個說法。
冥冥之中,根據自己的經驗,狄仁傑覺得,這些事情似乎可以用一條線,去嘗試串聯起來,可惜,自己沒有“突破口”。
楊梅禮自盡和其家眷被山賊劫殺的案子,明顯後續被宮內接手了。
西河郡軍餉劫案,到現在,也沒後文,那批劫匪似乎在幹完這一票後就人間蒸發了一樣,可問題是,如果僅僅是劫財,用得著劫朝廷軍餉麼?錢莊不可以?大戶不可以?
再者,還有軍械啊。
而狄仁傑之所以將這幾個標註出來,是因為它們和現如今發生在長安的連環盜竊案很相似,都是“財”的痕跡很重,可偏偏又不是為了財。盜賊不是為了發財,雖然他們在行竊。
楊梅禮因受賄案牽連自盡,可偏偏這種程度的案子,他完全可以去嘗試自辨,做官做到那個地步了,心理承受力不會那麼差的,如果是真的貪汙受賄了,那也可以上下打點關係,更不可能去自盡了。
軍餉劫案,軍餉在前,但真正的目的,應該是那批軍械!
三件事,開端引子都一樣,可細細琢磨,卻又沒了根尾。
它們,可以串起來麼?
狄仁傑清楚,這些東西,只能期待上官婉兒給自己帶來線索了,如果自己猜測沒錯的話,上官婉兒很可能也是在向這個方向在調查,因為這是和西河郡,可以串聯起來的一個契機。
“所以,最後的斜坡,到底是什麼呢?”
將這些點,都撞到一起去!
……
不知不覺,半個時辰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