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特處局有權獲得執火者商業實體的全體僱傭名單。”
“第二,執火者在東華境內的設施不得涉及武器、防衛、安保等等業務。”
他說完後,與託尼一同看向了桌側。
那裡,李百辟正翹著二郎腿,自顧自坐在牆角。
“這兩條問題不大,我們可以讓步。”
緩緩抽了一口菸草後,他給出回覆。
商業實體本就是組織外圍,上交僱員名單關係不大。
而吞天的業務本就專注境外,對東華境內小打小鬧的私人安保市場沒有興趣。
“但是得加一個說明,為執火者所屬商業實體提供內部安保服務的不算在內。”
李百辟想了想,又補充道。
“這個沒問題。”
特處局那邊,官員與坐在邊上的“心神”曾聽雨交頭接耳了一陣, 給出回覆。
“好,下面是第三條第三款,執火者不得在東華境內設立超凡研究機構……”
託尼說道。
執火者如今乃是龐然大物, 而特處局的規模還在其上。
雙方要和談,所牽扯的方面極多,條目極細。
所以在史安國與黃懷玉“王見王”之前,需要有大將打前站,梳理出所有的共識與分歧。
如此等到時機成熟,再由雙方領袖見面一一落實。
會議持續到當天凌晨。
在版本號走到十五的時候,談判走到了節點——李百辟和曾聽雨解決了他們許可權範圍內能解決的所有問題。
當夜,史安國與黃懷玉各自收到了最新版本協議。
他們的會面約在了次日午後。
······
三月二日。
清晨時分,雙方的談判團隊就在會議室碰頭,為下午的會議準備材料。
十三點四十五分,特處局的黑色通用直升機降落在樓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