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明帶著協議書離開不久,張可珍又來了,臉上的妝容依然精緻,只不過多了幾分焦慮和不安。
“凌律師,我想向你徵詢一件事情,夫妻雙方,如果有一方出軌了,離婚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淨身出戶的?”
張可珍直奔主題。
“根據法律規定,對方若如此要求的話,的確是要淨身出戶的。”
凌菲淡淡的回答她說。
“那雙方都出軌呢?”
“這雙方都有錯,就看誰有證據,以證據為準。”
“都有證據呢?”
“那就可以協商平分婚內財產了,怎麼了?你的老公出軌了?”
凌菲故意的問。
“我出軌被他抓住證據了。”
張可珍竟然毫不隱瞞這情況,“所以,我擔心他會要求我淨身出戶。他是那種極端的人,愛的時候可以全心全意的去愛,恨的時候,也是會全心全意的恨的。”
“呵呵,因為愛之深恨之切吧。”
凌菲嗤笑了一聲說,“婚姻本來就應該遵守忠誠的契約,你卻違背了這契約,怎麼能讓他不恨呢?”
“這十多年來,表面上看來,我的確是個幸福的女人,他處處遷就我,寵溺我,但實際上,我的痛苦,也只有我知道,他表面上的再好,都無法滿足我的渴求。”
張可珍苦笑著說,“我也並非不愛他,我也愛他,但是,卻想離開他,想要有新的生活,新的空氣。”
“因為他愛得太滿了,讓你感受不到自由?”
凌菲好奇的問。
“這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他太愛我了,完全把我當女兒一樣管束著我,無論我去哪裡,他都擔心,都不讓,總是覺得外面太危險,所有的人都想要勾搭我,只許我在家裡,像一隻金絲鳥一樣蹲著。另外,他實際上是個性功能障礙的人,那部分像大拇指一樣大,秒射,讓我在生理上得不到任何的快感。一開始,我被他洗腦,以為男人都是這樣子的,就是在去年,我認識了一個男人,在一時迷失的情況下,和他上了床,這才發現,男人的區別還是很大的,有些人是可以讓你瞬間上天堂的……”
張可珍述說著說。
聽完她的所說,凌菲一下子不知道該說什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