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慶豐一個月回來一次,每次都對她很好,她感覺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孩子終於生了下來,是個兒子,梁家上下很歡喜。
等到要給孩子上戶口的時候,梁慶豐對她說,A市的教育資源好,是本地戶口的話,可以有各種優勢,孩子必須要跟他上A市的戶口。
但是,因為他現在還是在讀博士生,戶口是掛在A市研究所的,要想給孩子上戶口的話,就必須要兩人離婚,證明孩子只是他一個人的,和陳妮商議假離婚,等孩子的戶口上了,再復婚。
陳妮在他的遊說下,再加上對他的信任,想著為了孩子的將來,於是,也沒有多疑,兩人去了民政局辦理離婚了。
離婚證領了,但是,兩人關係依然沒有什麼改變。
梁慶豐在A市一邊攻讀博士,一邊在研究所工作,而她則在老家帶孩子和照顧老人,盡心盡責。
孩子差不多一歲半了,終於上了A市的戶口,於是,她開始督促兩人復婚,但是,梁慶豐總是以工作太忙等各種藉口來說沒空去民政局,讓她等等。
這一等,就是孩子差不多三歲了,直到有天,她不小心看到梁慶豐和他媽的語音>
原來,梁慶豐在A市裡又認識一個女的,已經結婚半年了,現在也懷有身孕,讓他爸媽要把那女的當自己人看待,多點關心一下。
陳妮這才想起,這大半年裡,公婆經常藉口去走親戚,然後一出去就是幾天,原來,是去A市和他們的兒子,還有新兒媳婦會面的。
而她還傻乎乎的矇在鼓裡。
她生氣的撥打了梁慶豐的電話,要求他給個說法。
梁慶豐直接說兩人早就離婚了,他有婚姻自由,和誰結婚,她管不他,也沒必要給她什麼說法,他建議她保持現狀,這樣子,她還是孩子的母親,還可以跟孩子在一起,也可以住在他們家的房子裡。
聽到這話,陳妮幾乎氣得昏過去。
那房子明明是她出了五十萬大頭,而他才出了十萬,平時供房,也是她靠著在縣城裡打工的工資,然後存到梁父的賬戶去供房的……
梁慶豐告訴她,房子沒她的名字,就沒她的事情,至於孩子,當初兩人寫的假離婚協議裡,也是說明孩子是歸他撫養的,而她也沒有撫養權,如果她不想維持現狀,那就什麼都沒有。
陳妮在縣城找了幾個律師,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梁慶豐收買了,還是怎樣,都告訴她,她這維權沒有任何意義,房子孩子,都不是她的,讓她死心。
“凌律師,聽說你是個很不錯的離婚律師,也是很正直的,你能不能幫我?”
陳妮陳述完,一臉期盼的看向凌菲。
“你先把你們當初的離婚的協議書給我看,還有你之前的銀行流水賬這些,對了,你們的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