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凌菲,你現在……”
凌菲想要問她胎兒是否保住了,但是看到這傷心的語氣,肯定是出問題了。
“凌律師,我流產了……”
莎莎的哭腔裡帶著絕望,“黃棟樑不但不安慰我,反而冷嘲熱諷說我終於如願了,和他再沒有什麼瓜葛了,可以立刻離婚了,嗚嗚,凌律師,你說他還是個男人嗎?”
凌菲沉默了,不知道該對她說什麼好。
沒有孩子的這條紐帶,估計這對小夫妻的婚姻無法走下去了。
“凌律師,因為這婚姻,我沒了青春,身體還受傷,變成了二婚女人,真的不能得到補償嗎?比如那婚前沒有我名字的房子,就不能分一半嗎?”
莎莎問。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那是屬於他個人的財產,不是婚後的共同財產,你是沒有資格分一半的。”
“為什麼法律對我們女人這麼不公平?”
莎莎哭叫,“我所失去的,就這樣子白白失去嗎?”
是啊,女人在婚姻裡的付出,往往是無形的,卻又是難以彌補的。
“我只能建議你心平氣和的和你老公談談,如果覺得這婚姻真的無法再繼續走下去了,及時止損也是對的,你還年輕,前面的路還長。”
凌菲說道。
“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當初他追求我的時候,說要養我的,他有什麼,可以給我什麼,現在,怎麼就變了臉?凌律師,這世間是不是沒有真正的愛情,也不要相信愛情的承諾?”
“看你對愛情是怎樣理解吧,至於那所謂的愛情承諾,保質期僅是在兩人還有愛情的時候有效,一旦愛情沒了,承諾也就煙消雲散了,再執著也沒意義。”
凌菲分析說。
“凌律師,那你說我現在該怎麼辦才好?”
莎莎絕望的問。
“對不起,我只能為你回答相關的法律內容,至於情感方面,還是你自己考慮清楚做決定。”
凌菲漠然的道,“因為我無法為你的人生負責。”
“我知道了,不打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