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珊珊本來是想利用這一點,跟韋遠交易,她哪裡料到蘇芳菲會直接報出底價,還好韋遠並不是那種見錢眼開的人,不然怎麼談?
她為了長遠打算,自然不希望韋遠把其他的歌賣給別人。
“優先賣給你們?如果沒有什麼意外情況,我可以答應!”
韋遠思索了一會:“只不過,歌曲是授權,而不是買斷!”
反正主動權在他,想不想賣都由他說了算,有現成買家,也不用自己再找人買。
韋遠心裡很清楚《風含情水含笑》的價值,幾萬塊買斷,也太虧了。
“對!”
蘇芳菲心怕韋遠會理解錯誤,對他解釋道:“珊珊姐說的那個我們,不是公司,而是我倆,這可以嗎?”
她各方面的條件在星光娛樂公司都很出色,只是蘇芳菲想專心唱歌,不願意接觸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這無疑觸犯了公司的利益,自然不會再給她什麼資源,將她雪藏,捧其他願意犧牲色相的女歌手上位。
蘇芳菲聽之任之,只等半年後自己和星光娛樂公司的藝人合約結束,就徹底地遠離那泥潭。
“哦!”
韋遠稍稍愣了愣:“沒問題,第一個客戶,同樣的價格,優先給你!”
他很欣賞蘇芳菲,為人坦誠,又堅持原則,敢反抗公司,於情於理,都要支援。
韋遠早就聽說娛樂圈水很深,想不到這麼快就讓他遇上。
當時,他都不想把《風含情水含笑》賣給星光娛樂公司,轉念一想,這是賣給蘇芳菲她們,而自己又確實很需要錢,就不折騰了。
江珊珊聽了大喜:“這樣吧,乾脆就說這首歌是你偶然間創作出來,你看行不?”
她不關心歌曲授權還是買斷,只要能夠火,就萬事大吉。
為避免過河拆橋,江珊珊當然不想讓星光的人知道韋遠手裡很多歌。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