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不打工?”王歷聞言有點不知所措。
這猴子一沒錢二沒房,當了幾十年的慣偷,放出去王歷肯定是不會安心的。
而且他作為一個有造反案底汙點的神仙,不把他牢牢拴住天庭那邊也說不過去。
除了自己這邊給他提供一個再就業的機會,王歷實在想不出他還能幹啥。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猴哥擺擺手道:“這輩子都不可能再打工的,我寧願去偷電瓶車。”
王歷:“……”
雖然無語,但王歷也表示可以理解。
年輕時候的幾段打工經歷給猴哥留下了陰影。
本來好好地花果山總裁當著,突然國企招安,先是大材小用的讓他養馬,職位基本相當於九十年代國企裡面看車棚的老太太,後來又給他畫大餅讓他當了個有名無實的孫總,主要負責看蟠桃園,相當於管倉庫。
看起來官當得不小,其實連參加公司年會的資格都沒有。
一氣之下,孫總打砸搶偷一條龍,最後因為侵犯他人財產,侵犯公有資源,謀反數罪併罰,判了五百年的有期徒刑。
出來後拿了個專案,自主創業才在佛教當了個高官。
打工經歷簡直就是猴子不堪回首的往事。
連玉帝都不能讓他安心打工,王歷自是不敢說什麼。
畢竟對付猴子,必須得哄和捧……硬碰硬不行。
“那你想怎樣?”
王歷很耐心的徵求猴哥的意見。
孫悟空笑嘻嘻道:“既然你說我賣水果能賺錢,那我就自己開個小店兒賣水果唄,反正我是不會給別人打工的。”
“開個小店還行。”
王歷道:“你這脾氣不會打罵顧客吧。”
王歷最擔心的是這個。
猴子啥脾氣啊,性格上來連玉帝的桌子都敢掀,真要是開個水果店,就小區裡那些老太太都是不佔便宜不走路的人,一天天的還不得讓他掄著棍子追著砸人?
“那可說不準。”
孫悟空笑道:“不過問題不大,我從水果店進水果,然後加工一下賣給你不就完了,只收你雙倍價格呦。”
“我……”
王歷聞言登時愣住。
“哈哈哈。”
二郎神忍不住笑出了聲。
什麼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王歷用行為來詮釋了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