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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章 飛來寺 (1 / 3)

程律師是長期和唐嫵合作的律所的金牌律師之一。

唐嫵就是故意叫來這樣一個看外形就很有威懾力的律師的,兩個助理也是按她要求帶的。

其中那個長的最高、身材最健碩的苗姓助理其實並不是律所的,而是唐家集團的法務人員。

唐嫵也發現了,她們這次來滇省不是很太平,所以接下來打算帶上小苗一起去迪慶。

程律師他們到了瀘沽湖之後,馬上就進入了工作狀態。

唐嫵、甦醒先跟程律師簽了委託書。

之後程律師開始跟兩位當事人溝通,瞭解了前天晚上事件的具體細節,評估案件的嚴重程度,並開始取證。

唐嫵手裡有那天晚上開門前拍的一些照片和影片,當然拍的不是甦醒打人的時候,主要是那兩個癩蛤蟆半夜在她們房間裡的事實證明。

還有那天晚上被驚醒後起來看熱鬧的遊客們,需要找幾位還沒離開瀘沽湖的遊客,做他們的思想工作,拿到證詞。

另外就是調監控,雖然沒有對著客棧客房窗戶拍的攝像頭,但樓前湖邊的小路上是有監控的,可以拍到那幾個流氓在這棟樓前轉悠的身影。

當然,派出所警察寫的筆錄也是很關鍵的證據。

不過調監控和查閱、摘抄派出所的調查資訊、筆錄等,一般需要先起訴,原告律師再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委託書等,向法院申請調查令。

程律師跑了一趟瀘沽湖派出所,跟警察瞭解了一些基本情況後,開始起草法起訴狀。

因為是異地案件,他們就準備直接向寧蒗縣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會在七個工作人日內對起訴材料進行審查,若材料完備且符合立案條件,通常很快就會立案受理。

當然,一般法院都會增加訴前調解程式,可能會延長立案時間。

唐嫵和甦醒是不可能接受調解的。

程律師打算在瀘沽湖待幾天,就盯著這個案子。

正好他手上的案子剛結束,也沒其他事兒,這裡風景還不錯,他就當是休假了。

程律師和兩個助理馬不停蹄的忙活了一天半的時間,終於抽出空來跟一直惴惴不安的客棧老闆談賠償了。

由於那兩個癩蛤蟆不是從客棧大門混進來的,客棧的責任並不是很大,主要就是窗子存在安全隱患,也未安排足夠的安保人員巡邏,客棧屬於未盡到安全保障職責;還有就是客棧未提前告知客人注意相關安全事項,導致客人因不知情而未能採取相應防範措施,屬於未履行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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