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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一發入…… (1 / 3)

“狐妖和書生的故事,那才叫老套!”

羅素將紙鋪在桌子上,思考了一下,“我的新書就不一樣,那玩意兒太俗了,凡人修仙,那可比什麼妖魔鬼怪談戀愛好的多。”

他提筆的時候,確實有些猶豫,凡人修仙寫的實在是太長了,真的有人看嗎?

萬一撲了呢?

羅素靜靜的沉思了一下,腦海中忽然有了一個好想法,不如在裡面寫些春秋,那不就有人喜歡了嗎?

我有個朋友,最喜歡從書裡面看這樣的橋段,最好還帶些畫,多姿勢多彩畫。

他就不信這些古代人能扛得住,性趣不大增。

羅素越想越覺得可行,提筆就開始在那紙上緩緩的寫,一寫他就發現了毛病,這紙實在是太小了,準確的來說是字兒太大。

若是寫個幾百萬字,那要多少啊?

話說寫個劉皇叔要寫這麼多字,關二爺恐怕不止要臉紅,恐怕要吐血身亡了。

這一邊,羅素在為自己的長篇埋頭苦幹的時候,書店的書生們討論起了最近的怪事。

原本羅素還沒注意,畢竟他現在已經地師七重天了,無論放到哪一重天都是一個高手,還需要在意這些怪事?

他們這些弱書生口中的怪事,又能咋的?

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小女鬼而已,都不夠羅素塞牙縫的。

他現在只有一個目的,先把書店那個大老闆給弄出來,緊接著,出去找兩個大妖怪,好好的練練拳腳,再回茅山去練練自己的金光輪。

那玩意兒可是打妖怪的利器,一定要把它練好了!

這可是光之紐帶呀!

直到羅素聽到書妖兩個字的時候,兩個眼睛瞬間都亮了,如果把這個玩意兒逮到,那自己為什麼還要寫字呢。

他從小就有一個夢想,讓書自己寫字,一天寫個十萬字,不動筆那是實在太好了。

至於書妖願不願意動?

沒事,四目師叔,很久之前就告訴他一個道理,狗這個東西,不聽話的打一打就聽話了。

書妖應該是一樣的道理吧。

他細細地豎起耳朵認真地偷聽,說起來也是個丟人的事,自古就有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雖然這是地獄,卻也有類似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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