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捍霆帶著她上前排隊。
遠遠望去,跟其他小情侶沒什麼兩樣,當然,兩人身高除外。
糖,叫“攪攪糖”。
“你小時候吃過沒有?”沈婠偏頭靠在男人肩上,人多又熱,她開始犯蔫兒了。
權捍霆抬手摟住她側腰,又默默把肩頭打斜,讓她可以靠得更舒服一點,聞言頓了頓,“沒有。”
沈婠勾唇:“其實,我也沒有,但是看人家吃過。”
說起小時候,那就要追溯上輩子了。
酈曉芸是個愛情至上的女人,卻又自詡風骨,一邊對沈春江念念不忘,一邊又強迫自己不去找他,美其名曰:不當壞女人,不做小三兒,不去破壞他的家庭。
沈婠曾惡劣地猜想,酈曉芸估計是學了電視劇或言情裡的那套想,幻想著沈春江在離開她以後,突然發現自己已經無法自拔地愛上了她,除了這個女人,誰都不要,然後衝破一切桎梏和束縛結束婚姻,哭著跪著求她原諒,最後兩人大團圓結局。
可惜,沈春江不是浪子回頭的男主角,而酈曉芸也沒有成為改變渣男的白月光。
可她從來不肯清醒,生下沈婠卻不聞不問,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站在院子裡的花架前,穿一身得體優雅的長裙,微風拂來,花落裙搖,她便可以開始她的傷春悲秋了。
沈婠一言蔽之,就是“作”!
可憐她那時才五六歲,像個野孩子沒人管,沒人教,關鍵是還窮。
每每巷口來了買糖翁,那雙大手就拿著竹籤在盆裡攪啊攪,一顆甜甜的糖就出來了,可她只有站在邊上巴巴望著的份兒,看著同齡的小孩子誇張地伸出舌頭在上面呲啦呲啦、口水滴答地舔著,她羨慕不已。
後來,酈曉芸死了。
她被送到酈曉曇身邊,開始在酒吧掙錢,拿到的工資加提成可以買很多很多那樣的糖,可她卻已經過了愛吃糖的年紀,也沒有興趣再去探究童年記憶中羨而不得的那種的甜。
“要小的,還是大的?”老人慈祥的聲音拉過沈婠飄遠的思緒。
“……大的。”
“好嘞!”
老人攪好之後,遞給沈婠,權捍霆自覺給錢。
找了零,兩人離開攤位。
沈婠拿著竹籤,先是一番好奇的打量,再湊近聞了聞,一股濃濃的苕香味蔓延開,與記憶中的味道不謀而合。
她看著糖,旁邊的男人低頭看著她。
“小孩兒喜歡的東西,你怎麼也喜歡成這樣?”
沈婠嬌著嗓子:“人家還是個寶寶呢!”
換來男人一陣低笑。
沈婠把兩根黏在糖漿上的竹籤拉開,還用了不小的力,隨著距離越來越大,中間拉開的糖絲兒卻一直沒斷,到最後她兩條手臂已經開到最大程度,中間還連著一根糖線。
權捍霆:“你拉它做什麼?”
“一人一半啊。”
“我不吃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