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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豪賭中 (1 / 4)

羅四夕語錄:模仿,不是讓你成為千年老二,而是要你超越榜樣。

這裡得補充一點,雖然在古代,沒有正式的版權法,但官府還是有相關的,保護版權的一些政策。

什麼意思呢?

就是,我作出的詩詞歌賦,我沒有授權給你使用,你也可以使用,但只能偷偷的用,當然也可以光明正大的用,但那是不合法的。只要我較真,去官府告你,你就得賠我錢,並且停止使用。

而我授權了,你就可以拿著我的詩詞歌賦,隨便用。

當然,這種版權糾紛,一般只發生在作品商用,被拿來掙錢上面。

至於我為什麼會看重《一剪梅》,而不在乎《白狐》,因為行情,因為當下的價值。

古代人喜歡詩詞歌賦,現代人喜歡流行歌曲。

古代人不喜歡吳歌,俚曲,現代人喜歡古詩古詞的不多。

一首好的流行歌曲,在二十一世紀,賣個幾十萬,上百萬很正常。

所以,一首好詩詞,在古代,賣個一千多貫,並不貴。

好吧,還是不往自個臉上貼金了:像李白,杜甫,白居易,蘇東坡,王維等大名家的詩詞歌賦,賣個萬兒八千兩銀子,很正常。但哥,名不見經傳的路人甲,所以我的作品,再好,也不可能讓那些富賈,公子哥們,爭相搶購。

他們搶奪的,其實是討好醉仙閣頭牌仙兒姑娘的機會,好一親芳澤。所以雞賊的我,為了讓土豪們,競爭的更激烈,特意增添上了仙兒姑娘的立體畫像。

因為,爭贏了,即使得不到和仙兒姑娘卿卿我我的機會,但能得到一張她的極品立體畫像,也是不錯的。有了畫像,掛在家裡,隨意yy。這就是寫真集的妙用之處。

想想,後世的美女大明星,陪人吃個飯,報酬都是幾十萬,上百萬。所以,仙兒姑娘的身價,比起那些人,小巫見大巫而已。

“一千八百貫!”宇文承基臉紅脖子粗的喊道。

“一千九百貫!”李笑天氣定神閒的喊道。

和李氏比財富,我搖搖頭,這宇文承基真是不自量力。

這隋朝,誰最有錢?不是皇帝,而是那些大家族,因為他們瓜分了天下十之八九賺錢的生意。

皇帝,只是最大的地主,而大家族,是最大的商人。商人永遠要比地主有錢,因為他們賺的比地主多。

另外一個,皇帝經常換人,而千年家族,時間發展的越長,勢力越大,資金越多,底蘊越厚。

當價錢漲到二千二百貫的時候,漲不動了。最後的贏家,自然是財大氣粗的李氏李笑天。

拍賣風波,塵埃落定後。

第三局比詞曲,自然依舊是我方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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