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圍著一群人,習山很無奈,也很不適應;腦海裡的第一個想法就是狡辯,說:
“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
旁邊胖胖的女孩激動的說:
“不會,我很喜歡你的歌,肯定沒有認錯。”
說完她還舉起手機,喊:
“你看照片,是不是跟你一樣?”
呵呵,不能說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可以說是同一個人;
證據都按在臉上,想抵賴都不行,
習山還是不適應,從一個普通人變成明星後的情況,無奈的承認道:
“是我沒錯,你別舉著手機了,我好尷尬。”
胖女生自動過濾最後一句話,見習山承認,激動的喊:
“我好喜歡你,給我籤個名唄?”
旁邊也有很多人舉起手機,給習山拍照,好發朋友圈炫耀,
我在菜市場碰見了誰誰誰。
“我沒帶紙筆。”
“老闆有。”
胖女生激動的拉著習山找菜市場****山給她簽完名後,其他人見這麼容易,紛紛喊:“我也要簽名。”
大部分人並不覺得一個簽名有什麼用,只是想湊熱鬧;
生活這麼平淡,給自己增加點樂趣不好嗎?
於是習山就麻煩了,好不容易簽完名,又有人喊:
“我可以跟你合照嗎?”
沒等習山同意,她就拿著手機貼在習山旁邊開始拍照;一張不夠,擺了好幾個pose,連續按著快門鍵,在其他人的催促下才結束。
於是習山成了樹袋熊,每一個都要來蹭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