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黑暗一片的巷子,魯大邑長長嘆了口氣,隨後帶著大黑狗轉身回到院子裡面,關上了院門。
他和妻子,是在辦案的時候認識的。
那年,他二十歲,正是最意氣風發的年紀。
有一天,他接到報案,有一戶人家的女兒失蹤了。
他根據線索,追蹤到一間寺廟。
廟裡的和尚,表面上吃齋唸佛,實際上,乾的是人肉買賣。
他們在香客裡面物色長得好看的婦女,而後尾隨著她們離開,在半路上動手,將她們抓回來,最後一起賣到外地去。
她的妻子,就是在去廟裡燒香的時候,被這些和尚抓起來的。
魯大邑獨自一人,打敗了所有和尚,救出了他的妻子,還有另外十名被抓的女人。
他的妻子,因此對他一見鍾情,主動追求他。
每天中午,都會跑到衙門去給他送飯。
但那個時候,魯大邑一心只想辦案立功,沒有理會她。
但不管魯大邑怎麼拒絕,劉氏一直沒有放棄,依舊每天跑到衙門裡去。
有時候,她還會偷偷跑到魯大邑家裡,幫他打掃屋子和洗衣服。
那個時候,她還沒有失明,長得也非常漂亮。
所有人都勸魯大邑,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趕緊把劉氏娶回家去。
但是,魯大邑就是不聽。
因為他覺得,女人就是一個拖累。
他嚮往自由,不想讓人管著。
劉氏這麼做,並沒有讓魯大邑因此心生感激,反而讓他感到非常苦惱。
但她偏偏是一個女人,不能打不能罵,魯大邑只能儘量躲著。
每次回家,就跟防賊一樣,非常小心。
讓魯大邑改變對劉氏看法的,是有一次,他受傷的時候。
他的腿,在跟一個盜賊打鬥的時候,被對方踢斷。
他在床上躺了三個多月,才把傷養好。
而在這期間,劉氏一直待在他的身邊,給他洗衣做飯,非常盡心盡力地伺候他。
無論魯大邑怎麼趕,她都不走。
她不顧父母的反對,在魯大邑家裡住了三個月。
有朋友來看魯大邑,也是她在招待。
魯大邑的心,就算再冰冷,在她熱情的攻勢之下,也慢慢融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