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自己雖然被重點栽培,但是無論是在資源上還是背景上和對方相比始終不是差了一星半點。
雖然華龍那邊自己只是有陸淼這一個熟人,但是華龍的實力要遠勝於星芒。
最關鍵的一點是,華龍可以推薦兩個偶像練習生,自己可以爭取的機會更多。
同樣陸淼也可以給自己增加曝光的機會。
對方經紀人給出的待遇對於陳歌來說,目前更為需要。
所以……
原本還有些猶豫不決的陳歌,此刻心裡儼然已經做出了決定。
兩人短暫的聊天之後,楊崢對於陳歌的決定並沒有感到意外,反而為對方高興。
因為只有這樣,兩人便又能同時出席參加偶像練習生合作。
“那偶像練習生見?”
楊崢因為還有事要忙,打過招呼之後便離開了。
陳歌簡單收拾了一下行李也沒有過多的停留,洗漱了一下換了一身乾淨得體的衣服打過電話之後便朝著星芒公司九樓走去。
剛下電梯,一個助理模樣的工作人員早已等候。
“你好陳先生,馬總已經在裡面等你了,請跟我來。”
陳歌見狀回了一個微笑,轉身便跟著助理朝著老闆辦公室走去。
敲了三下門,馬良平的聲音從裡面傳了出來。
“請進!”
“馬總,我來了。”
馬良平見狀笑了笑,隨即伸手示意陳歌入座。
兩人簡單的寒暄了幾句之後,馬良平直接將提前備好的合同放在了陳歌面前。
“陳歌,接下來讓我們聊一聊《年少有為》這首歌的使用權合同吧,這是擬好的合同,你覺得怎麼樣?”
陳歌點頭:“嗯,我看一下。”
……………………
合同陳歌草草的看了一遍,問題不大,就是一份單純的使用權合同。
因為之前瞭解過給陸淼編舞的合同,對重點的條款內容,陳歌並沒有覺得有什麼問題。
其中最讓他感興趣還是十萬的歌曲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