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問道:“你知道怎麼去博德國帝都嗎?”
小鎮的人,很少出去,大部分人都沒去過帝都,但這少年還真知道怎麼去帝都佈列達布利克,他是一個孤兒,在秋天被丟棄在帝都野花盛開的路邊,被一個修鞋匠給撿到並且養大,兩人相依為命。
鞋匠在帝都攢夠了錢,就帶少年回家鄉小鎮想置辦個鋪面,做點小生意安穩度日,不再做修鞋的生意了,但是回到小鎮後鞋匠就得了肺炎,把多年攢下的錢都搭上也沒能挽回他的命。
少年沒有謀生之法,也無人可依,只好做些偷雞摸狗的勾當,他有一次和一個混混搶地盤時,他身上爆發出了青色的鬥氣,把對方打飛好遠,他終於明白,自己居然有靈者天賦。
自從他把小鎮上最大的流氓頭頭打成豬頭以後,整個小鎮上的小混混沒有一個敢於挑釁他,最後他還靠自己的實力征服了不少混混,成為了一個混混頭子。
少年出身貧寒人家,雖然做的事並不乾淨,但他骨子裡並沒有把自己當成是一個真正的混混,他還是有些原則的,做事並不像那些喋血街頭的流氓那麼過分,對小鎮上的居民也沒什麼危害,反而還約束了很多流散的小混混,所以地方的官員們倒也對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我……知道怎麼去帝都。”少年遲疑了一下說。
“帶我們去。”女子嫣然一笑。
“呃……您要去幹嘛?”少年試探著問。
“哦,我啊,已經把博德國的景色遊玩得差不多了,想辦點正事,哎,也沒什麼啦,就是想找你們的皇帝大人十夜歌親切地切磋切磋。”女子很爽朗地說道。
少年腿一軟差點摔倒在地,眼睛都快蹦出來了:“十夜大帝?他可是十多年前就被授予南之帝劍稱號了!”
女子微微皺眉:“你的意思是我打不過他?”
少年心想:十夜歌那貨遠在皇宮裡吃吃喝喝調戲妃子,又管不到我,但是這兩人可是就在我面前,可得罪不得。
於是少年連忙道:“怎麼會呢?我的意思是……呃,十夜大帝雖然不是您的對手,但是他畢竟是南之帝劍和一國之尊,您得給他留點面子。”
於是女子很開心地笑了,笑得極美。
少年沒想到自己這手拙劣的溜鬚拍馬之辭,這個清新脫俗的女子居然還挺受用的,暗地裡長吁一口氣。
然後女子很開心地問道:“少年,我很中意你,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洛斯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