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當時我只要再混完三個月合約到期,二三十萬白拿呢。”
“懂沒?這個綠章,故意蓋的!”
……
一派胡言!
中午時分,媒體和吃瓜群眾們一邊吃飯一邊觀看兩頭熱鬧;在池默的屈辱自述翻案後,鼎盛自然也要翻。
回道媒體池默《失戀》劇本被綠章純熟子虛烏有,而且當初遞交時只有劇本並未有配套宣傳方案,不然結合宣傳方案八成機率能賺錢的專案。
它們是傻了才會斃掉,根本不會。
好吧,這下子吃瓜群眾們真不知道該相信誰,兩頭都很鏗鏘有理。
相信池默一方的,繼續觀看《失戀33天》,不相信的一部分水聲討發批鬥,一部分退票,不想支援爛人。
對此,池默淡然看之,繼續穩坐。
“鑑於鼎盛對於我池默《失戀33天》版權歸屬汙衊所造成的名譽和票房影響,我將不日起訴,不姑息!”
半下午,當事態群情激奮愈演愈烈之時,一則上述宣告,浪百重。
呃好吧,鑑於池默的態度堅決且不知悔改,鼎盛一邊惋惜哀嘆的同時,法院臨關門前,先聲釋出起訴狀。
顯然,鼎盛早已有所對應安排,不然不會這麼快速的起訴狀發起。
池默見狀,心頭微松,鉤已下水。
錢元明和宋德,當然不會將偷走的劇本晾曬,只能捂好或者銷燬;畢竟沒人贖,訛不到錢,放著還佔地。
他們以為勝券在握,其實離死不遠,要知道以上都是代表著鼎盛。
一旦被翻案坐實謠言加汙衊,鼎盛除非咬牙生吞,不然必須斷臂。
開出錢宋兩人,宣告屬個人行為。
都是正常操作,必須要有背鍋的。
比如很多事件,往往都有臨時工之身影,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池子,是劇本出問題了嗎?”
“我記得,劇本咱拿走了吧…”
傍晚恰飯時,瞧著神情凝重的柯熊、俞章等人,池默淡聲一笑,“沒事的先吃飯,明天中午,做解決。”
“偷雞不成蝕把米,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