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文揉了揉在副駕駛上,快睡著的二哈,“跟剛才一樣,去把東西拿回來。”
二哈抖了抖毛,眯著眼睛蹭了蹭錢文的手,然後跑下車。
錢文看著二哈跑遠,開車到剛剛教二哈的地方等它。
“一會,會有一隻狗去叼著東西跑,你別追”
“那我的賬本”火哥急忙問道。
“我拿到東西,會讓狗給你送過去的。”錢文說道。
錢文一直沒有掛電話,等到了離鋒天商場有500米的一個岔路口處,錢文停車等二哈。
一直關注鋒天商場方向的錢文,看到二哈嘴裡叼著東西過來了。
“東西我給了同城快遞,今天晚上前你應該可以收到賬本,合作愉快”
火哥卻雷霆暴怒,他被人耍了,說好的一手交東西,一手交賬本,誰知東西他給了,賬本沒有蹤跡。
錢文已經拿到了他要的東西,火哥的賬本他確實是給了同城快遞,不過只是有銀行卡的那一部分而已。
揉了揉二哈的腦袋,餵了一根雞腿。
開動車離開這裡,等離鋒天商場足夠遠的時候,才靠邊停車。
火哥裝東西的是個黑色的揹包。
開啟映入眼簾的是黑色的防刺服,掏了掏,還有一把槍,一把三稜刀和一瓶乙醚。
把東西都裝進自己準備好的揹包裡,開開車門,隨手把火哥的黑色揹包扔到窗外。
他和火哥的交易這就算完了。
帶著二哈去了一家寵物店,給它洗了澡,驅了蟲,付了足夠它在寵物店裡住一個月的錢,錢文走了。
提著揹包,牽著肉山,回到家的錢文坐到沙發上,掏出火哥給準備的槍。
是一部54式手槍,和錢文買的模擬槍一模一樣。
這可是真槍,開啟彈夾看了看,是滿子彈的,夠用了。
這槍能不開就不開。
東西都齊了。
突然又想到什麼的錢文,出了次門,一去就是四個小時,回來時風塵僕僕的。
他都準備好了,明天就可以捕獲李豐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