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末走近,爭執聲越來越大。
“我只要你把玉佩還給我,行嗎?”一個男生幾乎幾近哀求的拉著女生的袖子。
女生長得很清純可愛,只是紅色的染髮有了些許的風塵,將自己的衣服從男生手裡拉出來,志氣高昂:“憑什麼?那是你給我的,難道分手就要還回去?這是什麼道理,既然這麼窮,當初就不要給我啊?現在要回去,你還要不要臉了。”
“傅圓,我以前給你的東西我都不要了,這玉佩是我媽給兒媳婦的聘禮,當初給你的時候是聘禮,既然現在你要分手,還要它做什麼?我真沒錢了,我家的情況你也瞭解,我但凡能拿出一百元我也不會和你在大街上撕扯。”
“滾,陳子昂,五百塊錢,不然,你別想拿走這塊玉佩。”
“你知道這玉佩對我的重要性,若是我有,我肯定給你的。”
“那你身上有多少全都拿出來,你同學不也在這嗎?借。”
“賤人,子昂當初對你多好,就連你現在住的房子都是子昂借錢給你買的,不但花光了他所有的積蓄還負債累累,你現在還逼他。”站在程昱宸身邊的男生瘋了一樣的想要衝過去,因為旁邊幾個各種顏色頭髮的小青年攔著只能掙扎著大罵。
程昱宸也寒著一張臉,明顯的怒意看起來也有動手的意思。
林末挑眉,到沒想到程昱宸是那種一言不合就動手的人。
想了想,走上前,雙手抱臂,嗤笑一聲:“這種紛爭需要我幫忙報警嗎?”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向林末,程昱宸一愣,剛要開口就見林末拿起手機,意味不明的道:“根據華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婚前所提供的聘禮在婚姻取消之後除非對方拒絕,否則必然歸還,如有違者,按刑事法強行進行歸還,並且賠償精神損失費,以及拘留十五天,根據華國憲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任何形式集資都屬於欺詐行為,按行為處罰所歸還的錢財及兩年以上的牢獄之災,怎麼樣?咱們要不要上個法院?那邊我熟悉,我可以給你們雙方免費介紹律師,哦對了,還是先報警吧,不然沒辦法成立案件。”
說著林末就將手機開啟。
“不行。”那女生反應過來立刻吼道,有些慌亂:“你是誰?我警告你不要多管閒事。”
“哦?你現在是在口頭威脅嗎?而且你們這種架勢,我覺得我有必要報警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雖然這麼說,可是林末那張娃娃臉卻帶著嘲諷的笑容,蔑視的看著那女生。
“你到底想怎麼樣?”女生身後一直沒有說話的男生走了上來,一股痞氣,此時蹙眉看著林末,林末雖然看著小,但是渾身上下的打扮用品都是富貴人家才會買的,再者林末雖然嬌小,可是那一身氣勢此時格外迫人,讓人難以忽視。
“我是一個法律觀念是十分強的人,對於麻煩警察這種事情也覺得能免則免,若是你們想要私下解決自然是再好不過,若是雙方沒有意見,我願意當見證人。”
男生轉身將女生手裡的玉佩扯了過來,直接扔在了林末身上,林末也不生氣,將玉佩拿在手中,打量了一下,滿意的笑了,然後再將目光看向男生,微微一笑:“我這人向來喜歡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房子的錢我不在意,但是我也是那句話,你們身上有多少,都給我放下,不然,私了這種事情我可控制不了,哦,對了,提醒一下,今年國家在治安方面正處於嚴打期間,兩年恐怕是最少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