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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收養 (1 / 2)

林末坐在椅子上,辦公室的門隔絕了外面的聲音,一手抱著孩子,一手翻著桌子上的檔案,沉默。

其實剛剛在醫院的時候,聽著兩個警官大概的描述她差不多已經想象到這個案子的嚴重性了。

果然,上面記載著整個案情,按理說這東西是不該給她看的,但是現在情況特殊,再加上大部分犯案者已經抓捕歸案了,只剩下收尾了,而且她還是報警人,也就給她看了。

其他的她只是大概的瀏覽了一下,不管她的事均和她無關,所以她只是仔細的看了一下關於男孩兒的事情,這個孩子是被人販子拐賣的,然後賣給了那個村子裡的夫妻倆,那兩人三十多歲了沒有孩子,就想著收養一個,就買下來了,結果不到一年那家的男人就出了意外死了,女人就將這個意外全都歸結到小孩兒身上,不過兩歲的孩子就成了女人口裡的災星,每天非打即罵,平時出門就將孩子鎖在櫥櫃裡,這種情況已經半年多的時間了。

林末嘆息一聲,有些頭痛:“所以,現在應該怎麼辦?”

陳警官開口:“我們已經開始尋找孩子的父母了,各部門也在積極配合,但是現在的情況這孩子是認準你了,說實話,他的情況沒辦法送去孤兒院,所以,我想問的是,你父母有沒有暫時收養這孩子的打算。”

收養,林末不用問也知道她爸媽不會同意的,不是說不善良,只是在這種事情他們終究是理智的,他們可以同情這孩子的遭遇,也可以出錢幫助,但是領養不同,涉及了太多方面的東西,那是孩子的一生,他們承擔不起,也不想承擔,先不說他們本身就有孩子,只是他們現在工作太忙也沒有時間和精力去再養一個孩子,對他們自己不負責也是對這個孩子不負責。

林末的沉默已經領陳警官和孟警官明白了,想想也是,即便是他們自己也不可能平白收養一個孩子,就連醫院都不會,更何況一個普通的家庭。

“若是我家不能收養,這個孩子會怎麼辦?”林末開口問道。

陳警官嘆了一口氣:“送往孤兒院。”

其實林末心裡早就有這個答案了,看著還在看著她的孩子,這個孩子壓根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眼睛裡已經是懵懂和恐懼,那張和陸盡相似的臉,林末沒有辦法忽視,嘆息一聲。

“如果收養的話需要什麼手續?”

“手續不太複雜,而且也是特殊情況,會寬鬆一點,不過,你要不要先問問你父母要不要收養?”

“不用了。”一頓:“我收養。”

“什麼?”兩個人的反應出奇的一致,又覺得林末在開玩笑,可是心裡似乎有隱隱明白林末不是在開玩笑,看著林末的眼神都帶著古怪。

陳警官以為林末是年紀小同情心氾濫才會這麼說,立刻解釋道:“林末,這不是衝動的事,先不說你有沒有能力,收養條件你就夠不上。”

“什麼條件?”

“第一,收養人必須成年;第二,要有足夠的生活條件和收入來源;第三名下必須有一處房產,這是必須的條件,這是特殊情況,可以寬鬆,但是這三條是必須透過的,你現在還小,連你自己都要你爸媽照顧,你那有什麼能力去照顧一個小孩兒,我們知道你善良,可是這種事情不能衝動,你還是孩子,這些就別管了,我們自己再想想辦法,就算送孤兒院,我們也會抓緊時間去找這孩子的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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