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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槽,這幾個人都多長時間了,怎麼還沒有改變?
再說了,我給你們當經紀人,是白當的嗎?那個通告不是我給你們接的?
沒有我,你們掙個屁的錢,恐怕早就餓死了。
如今竟然跟我扯這個?
還欠你們好幾個億?
想得倒是美!
“你們他麼還想不想走了?”黃燦問道。
“想啊!”
傻逼才不想走呢,誰願意在警察局睡覺啊!
“答應我一個條件,讓你們走,酒吧的事兒,我也自認倒黴,怎麼樣?”黃燦說道。
剛好暑假的時候,有個搖滾音樂節,讓他們去參加,撐撐門面是表面的,讓微生物樂隊踩著他們封神,才是黃燦的目的。
“什麼條件?”
幾個人有些心動。
“一個月後,京城有個搖滾音樂節,你們參加唱兩首歌,就可以了行不行?”黃燦問道。
他們肯定會同意的,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他們不想賠自己錢,這幾個人他太瞭解了。
“就這?”
“就這!”
“行!一言為定!”
“好,記得一個月後來參加。”黃燦直接在警察局裡把合同列印了出來,讓他們簽字。
“我們,你還不相信嗎?”
“就是,還用的著籤合同?”
“……”
屎殼郎樂隊的幾個人說道。
黃燦微微一笑,反駁道:“你說呢?”
誰信你們誰傻逼,都是幾十年的老朋友了,誰不瞭解誰啊!
“籤就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