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知為何,柯銘突然福靈心至,心思開始活絡起來。
“這首串燒金曲《情歌王》,肯定還要出完整的唱片版的。”
“畢竟節目裡是每一期分開唱的,融不到一起去,連個完整的現場live版都不會有。”
“它雖然名字叫《情歌王》,可本質上來說,與我們的節目沒有多少關係。”
“可如果真的花錢買下這首歌,那麼在各大平臺裡,這首歌末尾就會跟上:綜藝《情歌王》節目曲,這幾個字。”
“節目還要辦第二季,甚至第三季第四季……..”
“長遠來看,來一首歌,也挺好的。”
“最主要的是,接下來幾季,我們還可以與駱墨工作室,與新虞進行深度合作!”
“那麼,駱墨是不是能為接下來的參賽歌手們,寫幾首串燒歌曲裡的歌呢?”
“甚至——全部都用裡頭的歌曲來參賽!”
“哈哈哈哈哈!綜藝效果拉滿,期待值拉滿!”
“我的節目,第二季又要火啦!”
柯銘越想越興奮,越想越激動。
如果不是總決賽的直播還未結束,他可能此時已拉著駱墨去會議室裡談價格了。
不就是錢嘛,給你!給你!
在他看來,買下這首歌以後,再去找冠名商,可以從冠名商那裡把錢給賺回來的。
簡單點說,以駱墨如今的人氣,以及展露出來的才華。有他相助的第二季,和沒他相助的第二季,絕對有著天差地別。
在與冠名商們談冠名費的時候,這個費用絕對也會無比懸殊!
可能本來只能談一個億,這下子起碼一點五億起步,甚至更多!
“買!無論如何也要買!”柯銘在心中想著。
這錢,我給定了!
柯銘雖然做節目的時候是大孝子,把金主爸爸們服侍的幾度昇仙。
但在要錢的時候,這貨可就是另一副嘴臉了。
他輕咳了一聲,開始收攏心神,道:“《情歌王》,好名字。”
“那麼,接下來,就到了觀眾朋友們最關心的排名時刻了!”他繼續道。
節目流程還是要走下去的,畢竟直播的總時長是要把控住的,不然又是直播事故。
柯銘手拿紙卡,開始從第四名宣佈。
這一次,他沒有過多的放慢語速與節奏,因為總決賽剩下的時間並不多了。
“我宣佈,《情歌王》第四季的第四名是——歌手孫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