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行沉思道:“先別管我的聲音,我有要緊事找你。”
兒子:“您說?”
王之行:“你出差回來了嗎?”
兒子:“昨晚我剛回來。
本來我是要找您的,可事情太多又給忘記了。
爸,真的很抱歉,你看我這個做兒子的…”
王之行:“這些以後再說,你現在如果沒事的話最好去躺城南派出所。”
兒子:“爸,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王之行:“馬東叔知道吧!今晚他遛狗的時候遇到一群混混,其中一個混混把他狗給踢了。
你是瞭解馬東叔的,把狗視作自己的親人。
可馬東叔都70來歲了,想找那些混混理論,肯定是不行的啊!
正好有個小夥子過來,為幫馬東叔就和那群混混起了衝突。
結果,小夥子把一個混混給打傷了。
現在,那個小夥子就在警局。
現在馬東叔心急如焚,你一定要處理好。”
兒子:“行行行,爸你也別激動,我馬上過去。”
與此同時。
天橋上的馬東又撥通了一個號碼。
“喂!孫女啊!在忙嗎?”
…
北川市,城南派出所。
那群光頭小弟在經過一頓批評和教育後,便可以走了。
審訊室內,秦川坐在椅子上,剛剛接受完審訊。
“警察同志,請問一下,我哪時可以走?”秦川問道。
有警察平靜道:“你還想走?你們聚眾鬥毆,拘留7天是跑不了的。
關鍵你下手還這麼重,差點把人打死。
雖然你不是有意的,但過失殺人沒個三年五年能出來?”
秦川幽幽道:“人不是還沒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