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迫害周厲王一干人等的判決也下來了。
犯官長興侯十族之內,凡年滿七歲者,皆判斬首之刑,以儆效尤,後世子孫永世不得入朝為官,世代皆為庶民。
兩位閣臣三族之內,凡年滿七歲者,皆判斬首之刑,以儆效尤,後世子孫永不得入朝為官,世代皆為庶民。
北境一干大小官員、豪紳,抄沒其家財,判斬首之刑,凡年滿十二歲男,被判充軍,年滿十二歲女眷者,皆充賤籍,送教司坊慰軍。
其餘受牽連一干人等流放尚陽堡,未經宣詔不得入京。
一應刑罰,待周厲王喪葬除服之後——
行刑!
朝臣們無人敢說半句。
幽王一案,冒犯了天威,也失了皇家體統,長興侯固然可惡,皇上此舉又何嘗不是,想要藉此機會震懾藩王,亂黨?
判決一下,京裡又是了陣譁然。
誅滅十族這是何其酷刑?
縱觀泱泱歷史,也是屈指可數,最著名的大約就是,前朝成祖篡位,讓當時一位威望極高的老臣起草即位詔書。
這位老臣也是個硬骨頭,寧死不從。
成祖威脅要誅他九族,他於詔書上寫道:“篡位狗賊,德不配位!”
成祖一怒之下,誅其九族,將其親朋歸其十族。
八百餘人,人頭落地。
因此事下獄及被流放充軍者亦數以千計。
皇上還算仁慈,至少放過了未滿七歲的孩童,可這些孩童失了父母親人,未來又將如何,又何嘗不是另一種殘忍?
歷朝歷代,凡通敵叛國者、謀逆造反者、迫害皇族者,巫蠱禍亂者,皆被視為冒犯皇權,其罪當誅連九族。
這罪究竟要怎麼判,還是要取決於當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