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民主呢?
“三比一,你輸了。”一看妻子和兒子有點針鋒相對的架勢,方建明忍不住樂了。
“怎麼就三比一了?”方淮看向一旁默默啃著雞翅的方糖,“方糖還沒投呢!頂多二比二。”
“咳!”
一聽自家兒子說到這個,方建明來了精神。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方糖的投票權暫時由我們代為行使,所以三比一。
明白了嗎?兒子。”
而此時,正專心啃著排骨的方糖聽到方淮和方建明連著好幾次提到自己的名字,茫然地抬起頭,看了過來。
雲裡霧裡的,她根本聽不懂剛才方淮他們說的是什麼。
方淮絕望。
懂法律了不起啊?
當律師了不起啊?
就知道欺負兒子……
“行了,別整天擺著一副‘失寵’的樣子,又不是不要你了,天天跟你妹妹爭風吃醋好玩嗎?多大的人了……”
自家兒子想什麼,趙靜又怎麼可能不知道,一開口就直指要害。
方淮偷偷看了眼老媽,如果不是怕被打,他就點頭了。
說真的,每天欺負欺負妹妹,偶爾和她爭一下寵,還真的挺好玩的。
現在都快上小學了,等她再大上一點,自己再想欺負她的話,就沒有機會了。
或者說,等方糖長大了,或許就不那麼可愛了,到時候就沒有想欺負的慾望了。
想到這,方淮有點憂傷。
所以現在才更得珍惜機會。
“別說我們重女輕男,我都跟你媽商量好了,現在這套房子留著不賣,新房子就寫你的名字,反正你現在都高二了,等你將來結婚了,我和你媽就搬回這裡住。”方建明笑呵呵說道。
這一點,也是他和妻子早就考慮好的。